11广东省2007年高考改革方案出炉 权威解读九大新变化作者:栾春晖 文章来源:南方网昨日(4月30日),省教育厅正式印发《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新方案”),从2007年起,我省将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实施这一新方案。这意味着,现时高二及以下年级的学生将要适应“3+文/理科基础+X”的新考法。新方案中有什么重要变化?这些变化会对考生和教学有什么影响?为此,记者特地采访了制定该方案的省教育厅普通高考改革研究课题组有关负责人,对新方案进行权威解读。□变化由标准分计分改为原始分计分《新方案》中,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成绩将采用卷面原始分呈现,总分则用各科卷面原始分累加。换句话说,每位考生的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X”组成。另外,外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分。此外,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按4科文化课的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和术科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分别用原始分呈现,文化课总分用4科文化课卷面原始分累加,即每位考生的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3+理科基础”组成。「权威解读」现行的高中新课程是根据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改革理念进行设置的,不同学生可以选择不同的模块进行修读。为此,《新方案》特地设置了任选考科目,并在同一个选考科目中还可能出现有“选做题”。即在同一题号中,学生必须根据高中阶段个人所选修的模块来选择某一个命题。这意味着考生的考试科目或考试内容可能各不相同。现行的标准分计分方式的前提,就是所有考生的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要完全相同。实施新方案后,标准分计分已难以实施,采用原始分计分方式较适宜。其次,高校需要对来自不同地区的考生的考试成绩进行比较,不同计分方式无法横向比较来自不同省份的考生。绝大多数高校强烈要求全国各地统一高考计分方式,特别是大多数部属高校多年来要求广东改变高考采用标准分的计分方式。□变化“普通类”分为“文科类”和“理科类”《新方案》考试科目组合类别把现行的普通类分成“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和“理科类”。即参加2007年高考的考生将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每类考生课目组合为“3+文/理科基础+X”,即以“必考科目”(“3基本科”)、“指定选考科目”(“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及“任选考科目”(“X科”)进行搭配。(见附表1)(表1)招生类别考试科目组合必考科目指定选考科目任选考科目备注文科类语文、外语、数学(文科)文科基础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每一招生专业至少指定一门专业选考科目;每位考生至少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理科类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同上体育类1语文、外语、数学(文科)文科基础体育术科考生可在1或2中选择一组2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理科基础艺术类1语文、外语、数学(文科)文科基础音乐术科或美术术科同上2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理科基础 同时,各高校将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各专业考试科目组。理科类专业可在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文科类专业同理科。各专业考试科目组可为一组或多组。文理兼招的专业需分列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招生计划数。(见附表2)(表2)招生学科门类与专业选考科目学科门类专业选考科目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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