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红十字会法律制度
红十字会法的概念
红十字会法是为了调整保护人的生命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红十字会运动的起源和发展
国际红十字会(The mittee of The Red Cross,简称ICRC)起源于19世纪中叶欧洲的战争救护,瑞士银行家、慈善家亨利杜南(Henry Dunant,1828—1910)开创了以人道、博爱、和平、进步为宗旨的红十字事业。
1863年,杜南与古斯塔·莫瓦尼埃(Gustave Moynier)、吉勒姆亨利·杜福尔(Guillaume-Henri Dufour)、路易斯·阿皮亚(Louis Appai)及西奥多·莫诺瓦(Theodore Maunoir)一同成立了“救援伤兵国际委员会”(mittee for the Relief of the Wounded),,它就是现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前身。为了表示对瑞士的敬意,第一届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议决定把白底红十字作为这个救护伤员组织的标志(瑞士的国旗是红底白十字),这就是今天的红十字会标志。
1864年,此时红十字会运动已经扩散至欧洲12个国家,并于日内瓦首度签署了《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即第一条日内瓦公约。
救援伤兵国际委员会于1875年改名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mittee of the Red Cross),并向外扩张至伊斯兰国家,但由于十字是基督教的宗教符号,伊斯兰教徒不愿意接受,1876年在奥斯曼帝国采用“红新月”标志,波斯帝国采用古老的狮子和太阳图案。1929年国际红十字会承认了这两个符号。伊朗霍梅尼政变取得政权后,废弃了红狮子会的符号,和其他伊斯兰教世界一样采用红新月符号。国际红十字运动才于1986年改名为“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而红十字会联合会则于1991年改名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2005年12月5日,一名国际红十字会的成员在瑞士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展示联合国即将更换的国际红十字标志。新的标志称为“红水晶”,在本次有192个成员国家参加的为期两天的会议上,“红水晶”将作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第三个标志被推广。这个新的标志被认为不具有任何民族、宗教或者文化的内涵,因此那些不愿使用现有十字标志的社会团体可以选择使用这个新的标志。
第十章 红十字会法律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