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物业费申请报告篇一:关于申请减免物业费一事情况说明关于申请减免物业费的情况说明兰州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我是民城祥瑞人家1#楼404业主贺磊,本人于2012年3月在销售人员尚桂英的引领下购买了祥瑞人家1#楼404户型,在办理此房产手续期间,从销售人员尚桂英那得知:民城公司现在搞活动,如果成功介绍朋友、同事等来购买祥瑞人家房产,将给介绍人减免物业费1000元整。此后,我便介绍了同事王立荣购买了民城祥瑞人家2#楼3101室,并于2013年2月左右交付了定金3万元,2013年6月5日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编号:2012预08107),房产总价为833733元。销售人员尚桂英已于本单位离职,减免物业费一事也就暂时无从落实。现联系到销售人员尚桂英电话:**********被介绍人王立荣电话:**********介绍人贺磊电话:**********。为维护民城公司声誉,并予以兑现减免物业费一事,特此情况进行说明,望民城公司领导就此事予以详查。申请人:2014年12月10日篇二:关于减免物管费的请示RC-QS-A-2011-001缓急程度:□特急□急件□普通关于四期12-17-6减免物管费的请示尊敬的公司领导:四期12-17-,原因是当时业主来缴纳当月物业费的时候,由于前台的工作人员误认为是12-7-6来缴纳物业费,故把当月12-17-6业主的物业费收据达成了12-7-6,当时前台的工作人员告知业主将在事后改过来,但此事已过去了一段时间都没有解决。(注:此业主每个月的物业费都是按时来缴纳。)为了避免跟业主在此事件上发生纠纷,现向公司申报12-17-6业主何勇的2010年9月物业费做减免。重庆融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B区项目部(本文来自:摘:减免物业费申请报告)二○一一年九月六日篇三:房屋空置物业费减免申请空置房屋减免物业费申请书————————置业有限公司:我是——业主,因长期不在本院居住,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条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特申请断水断电,从即日起减免30%物业费。姓名:日期:2015年月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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