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群众路线工作法发言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践行群众路线工作法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市委《关于举办深入推进群众路线工作法研讨班的通知》要求,结合源潮部长来万源调研讲话精神,我就市交运局在推行群众路线工作法通村公路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举措作一简要发言,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一、通村公路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广泛深入发动群众不够。3月21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迅速下发到各乡镇,但不少乡镇没有结合实际广泛地、真正地深入到群众中去,政策宣传、群众动员还远远不够深入细致全面,没有真正发挥群众的参与作用,未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二是狠抓组织落实力度不大。面对通村公路建设的实际困难,有些地方认识不够到位,真抓实干精神和实质性行动不够,存在着严重的“等、靠、要”思想,仅仅停留在会议部署动员层面上,没有深入实际去依靠和调动群众积极性,狠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没有根据计划安排,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加快前期工作和资金筹措,逐项目落实建设任务。三是地方配套资金筹措困难。尽管各地都积极探索多元化筹资渠道,但受地方财力和政策性限制等因素影响,地方配套资金筹措依然是制约通村公路建设关键问题。“十一五”期间通村公路的补助标准10万元/公里,从2011年起,调整为35万元/公里,而我市通村公路(硬化)建设成本在70万元/公里左右,下差资金均需地方配套或村民筹资解决,大多乡镇、村委会根本无力解决下差资金,全靠上级补助资金和施工方垫资修建。四是监督管理还不规范完善。目前在建的通村公路,均未按照定聘请专业工程监理,而是由驻村干部或村干部从事现场监理工作,他们既当业主代表又当现场监理,全权履行公路监管职责,表面上节约了监理成本,但由于不懂专业知识,不懂监管程序和方法,导致工程监管不到位。村道公路建设程序执行、建设制度落实、质量和资金监管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群众和社会参与监督还有不少差距。二、下步举措通村公路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极为艰巨的系统工程。这项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实施好通村公路,核心是政策运用,关键在组织领导,难点是资金筹措,成败在质量控制。根据目前我市村道公路建设进展情况,必须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实事抓实,切实抓出成效。要激发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热情,提高群众参与面。项目建设排序、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资金筹措和工程组织实施等建设过程与环节要由群众议、群众定、群众管。要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采取“一事一议”、“村规民约”建立一个让群众真参与、真投入、真监督、真管理的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交通、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全力以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真正担负起村道公路建设行业管理责任,发挥好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作用,并要从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和服务村道公路建设。(二)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当前,要针对村道公路建设点多、面广、项目分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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