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门卫管理的通知为强化门卫管理,保障公司及生产厂区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一)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门卫管理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二)门卫值班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在岗。不定时的对管理区域进行巡查。发生治安事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案,并作好记录。(三)凡进入公司及生产厂区的人员均需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人或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后才允许入内。严禁与单位工作无关人员及儿童进入公司及生产厂区。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公司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才予放行。(四)门卫值班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严禁在门卫值班室内饮酒、打牌。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值班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门卫值班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五)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公司及生产厂区均需办理有关手续。需在门卫值班室登记,未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六)门卫负责管理公司及生产厂区内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制度,外来车辆进公司需检查,作好登记;生产厂区有机动车辆进出时,门卫要负责引导车辆进入停车位;对进入公司及生产厂区的非机动车,门卫要负责指导停入非机动车停车区。(七)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每日清理门前和区域内卫生,确保门前和区域内保持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八)负责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有关部门和人员。保卫科二0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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