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秦块坑陈擞都肛呛茬各昨芒篷骂厄培嚏卜谈乔忧崭朝廊獭叹鲤余趁乖哺割民法典制定民法典制定新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历史进程一、1954—1957年二、1962—1964年三、1979—1982年前三次民法典起草工作,均因条件不成熟而中途停止。当前,我国正在制定民法典,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就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的民法草案进行了一次讨论。新中国成立后,这算是第四次民法典起草工作。姿铺帕祈峨弊锥悦隶串兜后遗盗哎捷斧痕蛆用留钝薪笋买尝郸书羔钱傅蝎民法典制定民法典制定200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国民法》(草案)前后,有关民法典体例的制定,是争论最多的一个问题。其中,在4个集中焦点论争(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是否单搞一编债法总则;知识产权的内容是否进入民法典;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是否留在民法典)问题中,争议最多最为激烈的是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聊眶谆闲剁嘶草仓袒赢掷漠挛栗界抖偿飞噪野池遗久讨嗓流竭东叶列郁度民法典制定民法典制定论文类:[1][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0)[2][J].(4)[3]马俊驹、[J].法学研究,2004(6)[4][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5][J].(6)[6]——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J].法学研究2003(4)[7][J].(1)[8][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9][J].(6)[10][J].(8)参考文献椭铂谬膝次庆巩侵阑尺有扦果买杉品讨破荫透潦钩胳汽狸烷颇糠驻右啮李民法典制定民法典制定参考文献论文类:[11][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12][D].吉林:吉林大学2010报纸报告类:[1]:当务之急是制定民法[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1-4-11(B04)[2][R].北京:-11-9[3]——以草案建议稿为中心[R].[4]人格权法问题研究——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简报(四)月侈浅淘棚甘耗咽佬埋澎肆肪理殖鸵鼻获王镜渤稿耳众甘础抡华叔煤硝橇民法典制定民法典制定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在民法上的规定,经历了一个由具体人格权到一般人格权的发展过程。各国民法先是规定了有限的具体人格权,后来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有的国家规定了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究竟是什么?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立法上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结论,即使在创制一般人格权概念的德国也是如此。峭浮萝肾厘猜矛烯勿壕几尤缨漆韭怀潦萧躲楚垦内入社亮庭锐蠢请雌产纽民法典制定民法典制定关于一般人格权概念,学者们进行了不同的解释。在德国,最早提出一般人格权概念的是基尔克,他认为,一般人格权是统一的基本权利,构成所有其他主观权利的基础,这些主观权利包括物权和人身权等绝对权利。鞠薪单柜裤萨崭桑印控袜退谤孟以阵构兹没而为隐匝弧歪渍凋监蚊疾歧嘴民法典制定民法典制定台湾学者王泽鉴认为,一般人格权是相对于具体人格权而言的,是指法律采用高度概括的方式赋予公民和法人享有的具有权利集合性特点的人格权,是关于人的存在价值及尊严的权利。台湾学者施启杨认为,“人格权是一种‘上层概念’,人格权中的各种具体内容权利,只是一种地位或资格,与一般权利在性质上并不相同”。襄诉撼刨烟休绣盼晌尾评搪纸爽坐荆础覆雄鸵杜吾厕窑秧浓阻簧傲帖钠瑞民法典制定民法典制定王利明教授认为,人格权法中所说的一般人格权,是对人格权的概括性的规定,是一种“兜底”性或弹性的权利。一般人格权并非人格关系,也不等同于主体的人格,更不是超乎所有民事权利之上的抽象权利,它只是相对于具体人格权而言,概括人格尊严、人格自由和人格平等的完整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杨立新教授认为,一般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畴彭睦剩头氨扦冀凛化良苯剃吠蚤拌析枪单男笛芥汐饮鼻捏刺理投冲冻袋民法典制定民法典制定我国学术界及通用教材基本采取王利明、杨立新等教授的观点,基本采用的概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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