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FDZXFW15021项目名称:白云区流溪河流域及帽峰山区域历史风貌保护发展规划研究项目项目类别: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6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3-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8-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8-第五部分开标、评标和定标 -16-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7-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白云区流溪河流域及帽峰山区域历史风貌保护发展规划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GZFDZXFW15021二、采购项目名称:白云区流溪河流域及帽峰山区域历史风貌保护发展规划研究项目三、项目类型:服务类四、采购服务内容、服务期及最高限价:采购服务内容数量服务期最高限价白云区流溪河流域及帽峰山区域历史风貌保护发展规划研究项目一项自合同签订日至2017年5月31日人民币56万元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类或文化遗产保护类专业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4、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穗财采〔2012〕275号文”相关内容。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2月6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2月25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五、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是复印件的提供原件核对)到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日14:40时(注14:15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体育东路体育东横街3号设计大厦21楼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3月1日14:40时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体育东路体育东横街3号设计大厦21楼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8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采购人联系人:麦工电话:020-87544346电话:020-86590627传真:020-87516130传真:020-36681721联系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体育东横街3号设计大厦21楼联系地址:广州市政通路8号邮编:510620邮编:510405开户行:广州银行环市东支行帐号:272-800604018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2月5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一、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二)定义1.“采购人”是指: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在正式采用新的机构代码、新公章、新的财务账号等之前,仍采用广州市规划局白云分局机构代码、公章及财务账号等内容)。2.“监管部门”是指:白云区财政局。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三)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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