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一、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产品销售的运输费、广告费。(二)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三)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四)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五)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六)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二、除以上支付现金外,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征得总经理批准。三、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四、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公司应派车或专人护送。五、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部的保险柜内。六、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确保现金安全。七、任何资金支付都须有完整的审批手续,生产性开支最终审批人为总经理,非生产性开支最终审批人为董事长。八、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支。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九、日常零星开支凭费用报销单、工资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财务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员支付现金。十、后勤及管理人员工资由劳资部依据考勤记录及工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制;生产工人工资由生产部编制,经财务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出纳员按时提款发放。十一、差旅费及各种补助,由财务部长审核无误并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十二、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每日核对账款是否相符,每月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十三、财务部长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十四、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十五、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十六、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十七、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十八、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十九、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二十、不准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款项(即坐支)。XX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 目的与适用范围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科学合理的组织资金的筹集和调配,严格控制资金的投放时间和方向,确保资金的有效周转和合理安排,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规范性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资金管理。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财务部 财务部是资金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各部门资金计划的审查、监管,负责公司资金使用的控制、分析及管理。第四条各部门 负责编制本部门的资金计划,并对本部门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和管理。第五条管理部 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对各部门资金计划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第三章 资金计划第六条资金计划编制原则 资金计划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准确性、预见性”原则。既要实事求是,又要留有余地。第七条 资金计划上报时间 公司实行月度资金计划,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编制并上报本部门下月的资金计划。第八条 资金计划编制的内容 资金计划应包括:项目、资金用途、单价、数量、金额、备注、编制说明等,见《资金计划表》。第九条 资金计划的范围 资金计划的范围包括: 基建费用、设备购置费、零配件购置、材料费、低值易耗品、修理费、运输及车辆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水电费、办公费、电话费、财务费用、工资、保险、福利、劳务费、广告宣传费、清洁费、其他等。第十条 资金计划编制的依据1、本部门上月资金使用情况与分析结果;2、本部门本月工作计划;3、公司相关工作安排。第十一条 资金计划审批程序1、部门拟订月度资金计划,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2、部门主管签字后报分管副总审查签字;3、分管副总审查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4、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各部门留存一份,并交一份给财务部;5、财务部将各部门的资金计划备案,并进行审查、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月度总资金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签字;6、财务部将总经理审批签字后的公司月度总资金计划于每月30日前上报集团。第四章 资金使用第十二条 资金使用的原则资金使用实行“计划使用,总额控制”的原则,无资金计划的部门,不得使用资金;各部门只能在经领导审批同意的资金计划范围内控制使用资金。第十三条 突发性开支如出现突发性开支,由部门打专题报告,按资金计划审批程序报批,经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第十四条 超计划开支如当月资金使用超资金计划预算,原则上不予开支,留待下月开支,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支的,由部门报资金追加计划,按资金计划审批程序报批,经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第五章 费用报销第十五条 费用报销程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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