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篇一:西安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文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陕西省人民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岳华峰副组长: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任军号市政府咨询员康宝奇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彬成员由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法院、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农林委、市卫计委、市统计局、市统筹办、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民委、市司法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扶贫办、市电子政务办、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等部门和蓝田县、户县、周至县等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肖西亮,以及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农林委、市卫计委、市电子政务办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其他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二、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施和完善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我市人口基础数据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有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三、责任分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在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根据我市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文化程度、专业职称、个人诚信记录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创新人口管理。 ,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现全市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的目标,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建立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落实入户调查制度,准确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按照“谁招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招租人和用工单位的管理责任,着力提高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水平。 ,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使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 、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西安市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要求,坚持城乡政策一致、规划建设一体、公共服务均等、收入水平相当,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大力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移民搬迁工程和新农村建设。 ,整合各类资源,完善移民新村和社区的配套设施。 、卫生、养老、交通、商业等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力度,建设美丽城镇、适居城镇、文化城镇,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促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引导农村居民转变旧的生活方式。 ,积极推广社区管理网格化经验,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以社区专业性服务机构为依托,建立社区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驻社区单位密切配合及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管理体系。 ,推进政府职能向社区延伸,推进“三官一律”进社区,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 ,及时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服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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