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单位基本情况2017年12月,经区委同意,区卫生计生委不再代管区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独立开展工作,同期由于2018年部门预算工作已接近收尾,故我会2018年的部门预算和经费支出都在区卫生计生委进行,2019年财务工作完全从区卫生计生委剥离出来进行独立预算。主要职责:(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政治性和红十字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困难群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二)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团结广大困难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弘扬传统美德和人道奉献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重庆市红十字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指导全区基层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遵循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荣昌发展实际,积极主动参与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在党政所需、群众所盼、红十字会所能的人道领域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五)强化红十字会工作主阵地。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应急救护、无偿献血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艾滋病预防与关爱、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国际人道救援及交流等领域,切实提高红十字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培育和打造红十字会在开展人道救助、反映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优势服务品牌。(七)研究红十字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体系建设。发挥民间外交重要渠道作用,广泛开展国际和港澳台交流合作。重庆市荣昌区红十字会机关事业编制为5名,其中:会长1名(由区领导兼任不占编制),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专职副监事长1名;内设办公室、业务部2个机构。二、,,其中:,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项目宣传工作经费、博爱助学项目经费、造血干细胞采集项目经费等重点工作。区红十字会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三公”,,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及以外的工作督导、交流学习等,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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