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先进事迹材料》
文章《计生先进事迹材料》正文开始>> 一、创新组织领导机制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全部工作的突出位置。
一是始终坚持以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治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把各项计生工作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人,与镇、村干部绩效工资和奖金直接挂钩,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镇党委扩大会议定期、不定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认真开展调研,经常性、专题性研究解决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镇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村级干部岗位问责制”及“镇村干部保包责任制”,坚持兑现“月评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等等,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四是坚持每月定期召开镇村两级计生例会,通过例会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措施。
五是配齐配强镇村计生干部队伍,将一大批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配备到计生一线,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将计生工作好坏作为检验村级班子战斗力的重要依据,加强计生网络建设,每个村民组配备一名信息员,报酬分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在全镇上下认真开展作风建设,以扎实作风,务实的精神投入计生工作之中。
二、创新利益导向机制
近两年,我镇继续稳步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利益导向机制。对农村夫妻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全面兑现保健费,双农夫妇只生育一个女孩主动放弃二孩指标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当年结扎的二女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元营养费,并办理400元养老保险。对寄回的正规避孕节育报告单给予经济补助,每次孕环检向参检对象发放纪念品。我镇还建立计生协关爱计生困难户和镇干部接对帮扶独(双)女困难户制度。此外,我镇还为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对象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上环和人流每例投保5元,结扎和引产每例投保10元,最大限度的减少手术风险。
三、创新性别比综合治理机制
我镇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技术服务、利益导向、齐抓共管等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
一是全面推行出生实名制登记。
计生、卫生和派出所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沟通,协调和通报人口信息。镇卫生院每月2日、12日、22日,将上旬出生和手术信息报镇计生办;派出所每月5日前将上月婴儿入户、已婚育龄妇女迁移情况通报计生办,计生办每月10日将上月怀孕和出生信息及时反馈卫生院,保证实名制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
实行有奖举报,卫生、计生部门设立举报电话,镇卫生院建立人流和接产查验证明制度,加强对B超的管理。
三是做好孕情的跟踪服务。
我们始终坚持将孕环检工作作为龙头性工作抓紧抓实,将孕环检到位率、检出率、手术到位率、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到位率等指标分解到人,严格奖惩,从而做到计生工作方向明,责任清,重在平时,重在过程,始终保持计生工作的高压态势。
加大孕情监测力度,对每一个怀孕者孕情都了如指掌。对查出意外孕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查出政策内怀孕的,实行定位管理,镇、村指定专人作为其监护责任人,监护人必须定期登门访视准确掌握被监护人的孕情,并根据监管职责,落实相应奖惩。
四是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加大对政策内怀孕引、流产和婴儿出生下落不明现象的查处力度,擅自终止妊娠的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用B超等手段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对溺、弃、残害女婴和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依法严惩。
近两年,我镇共突破性别比“两非“案件5起,顺利完成县下达的任务,共处罚当事人53230元,同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四、创新社会抚养费征管机制
为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力度,提高生育成本,规范生育秩序、有效遏制政策外生育。我镇出台了“桥头集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快了社会抚养费征管体系改革步伐。同时,镇上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领导组,单独成立了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由代征站具体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计生办只管业务,不收款,真正实现了管事的不收钱,收款的不管事。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wen/的,镇里选准一批典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千方百计对政策外生育对象做到应征尽征,近两年,。已全部交到县社会抚养费专用帐户,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五、创新“村为主”等经常性工作机制
为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更进一步调动全镇干部抓好计生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我镇全面创新“村为主”、“月评制”等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村为主”工作机制。村级是计划生育整体工作的基础和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计划生育工作的起报点,
计生先进事迹材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