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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行政人事制度公司福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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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行政人事制度:公司福利物业公司行政人事制度:公司福利提要:休婚假的员工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若无故延长假期者,按事假处理。公司有权根物业公司行政人事制度:公司福利1员工婚、产、丧假的规定1-1婚假1、员工在试用期满后,符合结婚年龄者,经总经理批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获得有薪婚假。(1)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24号)"职工本人结婚,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婚假(不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2)《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10个工作日。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2、休婚假的员工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若无故延长假期者,按事假处理。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工作情况决定休假日期。1-2产假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女员工,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可享受有薪产假。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指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2、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3、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1-3丧假1、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24号)的有关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2、员工非直系亲属(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参照《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公司准予职工享有三天有薪丧假。其他非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按事假处理。3、员工必须出示有效证明,经部门经理同意,报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若无故延长假期者,按事假处理。丧假必须当时提取,不能保留或其他方式代替。2员工病、事假的规定2-1病假1、员工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病假证明方可病休,若当天无法交病假证明的,须在上班当天补交(须附病历证明),但必须在病假当天电话告知部门主管或经理。员工上班时间需要到医院就医,需先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就医时间若不超过2小时,不按病假处理。多于2小时部分按病假处理。每月不按病假处理的就医次数只限一次。2、员工按请假手续休病假的,所扣工资=休假天数×日工资,并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3、员工休病假天数超过40(含40天)天的,公司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关系。2-1事假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休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急事需当天休事假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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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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