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目的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第二章人事制度第三条招聘制度(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第四条考勤管理制度(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8:00为工作时间,11:30-13:00为午餐休息。周六,周日实行双休制度。(二)考勤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实行签字报道。2、迟到、早退、旷工。(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5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3、请假(1)病假a、员工病假须于前一天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交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4、出差(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五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公告及通告。第六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1、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2、不得经营、从事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商业活动。3、不得兼任其他厂商的职务。4、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5、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或以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6、不得私自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入公司。7、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业务资料及复印本)出公司。8、对外接洽业务,态度谦和,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9、上班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准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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