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四号线江宁段征地拆迁
工作实施方案
南京地铁四号线是市政府重点工程,途经我区麒麟街道东流社区,涉及个行政村,计划于年月日开工, 年建成通车。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切实做好地铁四号线我区段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省、市、区拆迁管理条例、法规为政策依据,以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积极稳妥的做好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工作,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化解矛盾,服务大局,确保整体拆迁工作在短期内顺利完成。
2、基本原则:依法拆迁、公开透明、稳妥推进、造福人民。
二、组织机构
江宁区政府成立地铁四号线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江宁区铁路办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办公室具体日常事务和扎口协调工作由江宁区铁路办负责,
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江宁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麒麟街道成立地铁四号线征地拆迁工作组,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个征地拆迁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中的具体工作任务。
三、政策依据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地拆迁按照江宁政规发(2011)8、9号文件规定执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按照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天)
(1)成立地铁四号线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2)研究制定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工作方案;
(3)召开地铁四号线江宁段拆迁工作动员大会;
(4)组织拆迁一线人员进行征地拆迁培训。
第二阶段:调查丈量、政策公示(完成时间:10天)
(1)联合市地铁公司、地铁施工单位,逐户进行房屋及附着物调查、丈量工作;
(2)按相关政策要求,公示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工作方案;
(3)进一步做好拆迁户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鼓励3-6户带头搬迁;
(4)协助被拆迁人做好过渡安置工作。
第三阶段:产权确认,进行动迁(完成时间:30天)
(1)收集、查找并核实房屋权属资料;
(2)按照联合调查结果,依据相关政策标准,进行费用测算,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初步确认和归档;涉及评估的,由江宁区物价局出具评估初步结果;
(3)各动迁小组按照工作分工,逐户进行动迁谈判,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力争在第一时间段完成90%以上的工作任务;
(4)对漏、少登记的拆迁房屋按规定进行公示;
(5)协助被拆迁户进行搬迁。
第四阶段:房屋拆除,总结验收(完成时间:20天)
(1)确定房屋拆除实施单位;
(2)实施房屋拆除,及时做好场地平整,交地施工;
(3)拆迁资料整理归档;
(4)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五、资金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做到手续齐全、台帐清楚、资料完整,不得克扣、拖欠和挪作他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要进行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处理。
六、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一是成立江宁区地铁四号线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任组长, 任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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