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艳勤2015年6月4日,我园教师职工政治学传达了《柳州市城中区教师廉洁从教十项规定》的精神。《规定》要求教师结合实际,大力弘扬教师从教应当具备的高尚师德,通过教育引导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养成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的良好品质。坚决抑制社会不良风气,自觉增强廉洁从教意识,积极营造和实现全社会都来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书记提出要求,要求全园教师要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城中区教师廉洁从教十项规定》,自觉增强廉洁从教意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觉抵制不廉行为和不贪之风;加强学习,提高师德修养,崇尚教师做人民满意的好教师。我作为幼儿教育工作者,肩负的是育人的重任,说到反腐倡廉,也许有些人会认为很难与教师联系到一起。但是仔细想想,作为一名幼儿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幼儿,真诚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幼儿,教育好每一个孩子,使他们能够从小就懂得崇尚洁身自爱,不就需要有一颗廉洁从教之心吗?我们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不难发现,幼儿和幼儿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一是幼儿个体上的差异,有个性活泼的、文静的、内向的、外向等等,所有这些差异都有可能引起老师感情上的偏颇;二是孩子家庭背景上的差异,有的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有的是政府官员的子女,有的是家长外出务工的孩子,有的是企业老板的孩子,有的孩子打扮得很时尚,有的孩子穿着很朴素等等,这些不同家庭的背景背后,有着经济和文化层次上的差异,这也有可能引起教师认识上的偏颇。我们是不是用“一把尺子”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孩子了呢?举几个最现实的例子,有的家长为了让孩子能够坐到、睡到好的位置,可能会找到各种各样的关系去给老师打招呼;有的家长为了孩子能得到老师的特殊关照,也可能会找到关系去说情,甚至请客送礼;有的老师因为接受了家长的吃请,不得不去按家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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