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标价与合同价篇一: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新大发经编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印染(漂炼)车间、织造车间(一)工程的评标工作已结束,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我方将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你方的投标文件与你方签订合同。请你方派代表于20XX年5月28日前与我方洽谈合同。你方中标条件如下: 1、中标范围与内容:土建、水电安装等总承包 2、中标价(万元):壹仟肆佰贰拾捌万元(1428万元) 3、中标工期(天):180天 4、标质量标准:合格 5、中标项目经理姓名、资质等级及资质证号:顾建明二级资格证书编号0018166注 232060700694 招标人(公章) 册编号苏法定代表人(签名) 20XX年5月22日篇二:低于成本价中标,合同的效力? 低于成本价中标,合同的效力? 【典型判例6】 20XX年11月,武昌一所高校为建设学生公寓对外进行招标,并规定: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拦标价”的,为废标。湖北某建筑公司参加了其中C栋楼的招标,最终按照校方的拦标价元进行投标并中标,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20XX年8月,该工程竣工交付,但建筑公司申报结算价远高于中标价,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建筑公司向洪山区法院提出诉讼,以校方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为由,请求判决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并据实结算工程款。一审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司法鉴定结论显示,涉案工程单方造价为829元,法院遂认为学校公布的“拦标价”低于成本价,而某建筑公司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竞标,违法了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校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市中院作出判决,撤销洪山区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某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某建筑公司不服市中院的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市中院的判决。【律师解答】低于成本价中标无效,法律有明确规定,但是低于成本价合同是否有效,实务中有争议。争议于司法解释,效力性规范还是管理性规范。法院判决:一审认定无效,二审认定有效,再审认定有效。三级法院认识不一致。这是20XX年的判决。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是,低于成本价合同无效。观点出自《20XX年最高院民事审判会议纪要》。【分析】施工方诉讼思路是错的: 法律规定低于成本价中标无效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目的在于签订低于成本价的合同。不是为了干涉价格。质量已经合格了,再去考虑效力已经没有意义了。该案是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在一定工程范围内包死的,在包死的范围内总价不变。这个案件包死的范围是很明确的。可以直接参照结算,无需据实结算。篇三:中标合作协议书项目合作协议书甲方: 乙方: 为努力开拓市场,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协助甲方以------的名义参加------(一期)工程投标、力争甲方中标。工程中标后,甲方负责签订施工合同,乙方承担总造价的100%的工程,乙方按中标价的5%作为甲方的管理费随计价支付给甲方。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若有幸中标,甲方成立项目部,派遣项目经理、安全及财务人员共3名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具体施工管理由乙方负责。当乙方的施工能力不能满足业主要求,甲方将增加施工管理人员,具体数量由双方协商,如乙方施工影响到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甲方信誉时,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或者部分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量,由甲方自行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业主要求,本项目应设立以甲方名义的银行账户,施工过程中,甲方在收到业主的工程进度款后,及时按正式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3、在乙方遇到施工技术困难时,甲方应及时给予乙方协助,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力争保证甲方中标,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2、本投标过程按业主招标文件规定,X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投标保证金在本协议签订后两日内由乙方电汇甲方,由甲方按投标要求汇给XX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如果不中标,招标单位将保证金退回甲方后,甲方及时将其全额退还给乙方。 3、在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资金方面,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因乙方施工能力等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进行而给甲方造成的责任和损失,乙方应予以承担 4、乙方应对承担的工程负责,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环保等达到业主和甲方的要求。 5、乙方不得因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退场,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 6、合同履行过程中,工地的塑形宣传必须使用甲方企业标识。三、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努力确保中标。 2、工程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证金由乙方承担,业主退回后,甲方及时将质量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3、中标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施工合同。本协议一式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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