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rculatioEconom I循环经济
口熊晓娥谢丽华董瑞斌
【摘要] 循环经济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发展效益。它不同于传统的经济模式,它
对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不能仅仅局限于原有的管理、控制等职能。要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推进器,政府必须处
于主体地位和发挥主导作用。因此,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在宣传、立法、制度、政策法规及自我行为等方面发挥关健
性、导向性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l 循环经济;政府作用;创新
[中图分类号] F205 [文献标识码] A t文章编号] 1006 一502(200)1- 002-03
【作者简介」熊晓娥,南昌大学思政部讲师,研究方向为政治经济学;
谢丽华,南昌大学思政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社会学;
董瑞斌,南昌大学环境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生态经济学。(江西南昌330031)
循环经济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是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
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社会
生产和再生产范式,其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发
展效益。它不同于传统的经济模式,它对政府的地位与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不能仅仅
局限于原有的管理、控制等职能,而要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要推进器,政府必须在我国循环
经济发展中处于主体地位和发挥主导作用。
一、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主体地位
循环经济的三个重要环节:资源开发、清洁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无一例外都具有很
强的外部性,而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对于利益的无限追求,普遍存在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
会和环境效益问题。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由于“外部不经济”而引发“市场失灵”的现象,是对
循环经济的严峻考验。政府是公共理性的代表,是政策法规的制定者,也是解决市场运行机
制缺陷的主体,所以政府理所应当地要担当起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的责任。
( 一)政府是循环经济的主导者。政府不仅是经济活动环境的管理者,而且是循环经济的
倡导者和引导者。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政府应该承担引导者的责任。第一,作为自然资源
的产权所有人,应调整自然资源价格构成,将资源的生态成本、使用者成本包含在资源价格
中,通过资源价格的调整引导经济主体用再生资源替代自然资源的使用;第二,发挥好政府
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特别是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
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第三,通过绿色采购,绿色消费行为,把企业、个人的生产生活引导到
循环经济的轨道上来。政府发展经济的目标不再是单一的经济增长,而是追求经济增长与自
然的和谐,也就是追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循环经济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
种经济发展模式,原有的市场体系、市场关系、市场要素都会有所变化,培育有利于循环经济
发展的市场,倡导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 二)政府是循环经济制度创新的主体。首先,政府是制度创新的直接承担者,因为政府
万方数据
. 发展循环经济中的政府地位和作用探析
可以采取行动来矫正制度供给不足,而且,政府供给也是最有环境保护意识和循环经济意识,树立循环经济发
发展循环经济中的政府地位和作用探析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