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管理办法1、组织管理: 、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应符合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经甲方考察认可;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并注重其现场管理能力。2、质量管理: (一)、质量预控 1、项目施工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流程逐级审核批准;坚持“方案先行,样板引路”的制度,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程序应遵循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甲方各项工程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3、工序交接、工序验收、隐蔽验收、中间验收、技术资料等均应按规定程序进行。4、总包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 5、总包单位在分包方进场后,应及时向分包方传达所要求质量计划,同时分包方应及时向总包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等。 6、在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总包及时向分包方下达交底及质量要求,分包方根据总包要求并通过总包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及环保等要求,及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劳动、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7、总包向分包下达的技术交底要确实起到作业指导书的作用,交底中应明确工艺流程、机具、材料、质量要求、注意事项、交叉配合、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内容。 8、严格材料控制,所有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都必须满足要求。我们对建筑材料要严把“四关”,即采购关、运输保管关、检测关和使用关。 (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 1、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在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向分包单位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 2、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将对隐、预检及各项施工试验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合格将责令其整改,合格后,才可向监理及甲方报验。3、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将根据分包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不合格或现场实际与资料不符,将责令有关分包方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甲方报验。3、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总包单位在整个施工管理工作中的关键环节,总包单位承担着总包负总责的安全管理责任。 ,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 ,确定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权利、义务和奖罚指标。 (专业工程师)与各专业部门的业务人员;各专业负责人和业务主管部门人员与作业班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都要分别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从经理到生产班组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使全体职工增强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监督、检查所签协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考核指标得以完成。 ,特别是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必须在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前签订。 、施工工艺提前审核安全方案,安全方案不合格坚决不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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