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加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特制定本规划。,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应遵循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法规、规定。,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执行;如有重大调整,必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通过,1991年6月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92年5月)《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87年6月)《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1994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1993年10月)《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1999年4月)《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9年9月)《北京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2001年3月)3、、文化中心和世界著名古都的性质。。,最大限度地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历史文化名城在保护中得以持续发展。:三个层次和一个重点。“三个层次”是:文物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一个重点”是:旧城区。4、:故宫、长城、周口店北京猿人遗迹、颐和园、天坛;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34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01处;区、县级文物暂保单位237处;普查登记在册文物2521处;共计3553处。(四至以二环路界定,)有世界文化遗产2处:故宫、天坛;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4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15处;区级文物暂保单位39处;普查在册文物478处;总计800处。(四至是东以定福庄,南以南苑,西以石景山,北以清河界定,占地1040平方公里)除旧城范围以外,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颐和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9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9处;区级文物暂保单位181处;普查在册文物310处;总计615处。(辖十个远郊区县,总面积达16800平方公里)除规划市区及旧城范围外,有世界文化遗产2处:长城、周口店北京猿人遗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1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27处;区、县级文物暂保单位17处;普查在册文物1733处;总计2138处。(故宫、长城、周口店北京猿人遗迹、颐和园、天坛)的基础上,继续积极申报。,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达到300处以上。各区、县要继续公布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区、县级文物暂保单位。同时,近期完成第六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京部分)的论证及申报工作。、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逐步完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必须将文物单体建筑修缮与环境整治和改善相结合,景点保护与街、区成片保护相结合。。逐步提出一批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近现代建筑名单,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使全市地下文物埋藏区达到50处。,特别注意对辽南京、金中都、元大都城市遗址、遗迹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5、、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寨等,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允许在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逐步进行改造和更新,并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已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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