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适用于中小型客户)供货方: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加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理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做好xxxxx(有限公司)产品的市场拓展工作,获取市场利润,实现企业价值,并在本合同规定的区域内分销。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产品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授权与承诺1、授权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加盟商。2、,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在该地区内发展其它经销商,不在该区域内进行产品的销售工作,如乙方发现应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二、基本合同与补充合同本合同是基本合同。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补充合同或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销售的合同产品的品名、数量、价格、交付条件、货款支付期限和方式、以及其他与交易相关的必要条款,除在本合同中规定外,在补充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一般情况下补充合同或协议是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签定。但在乙方向甲方发出订货单并由甲方确认的情况下,也可视为补充合同成立。三、合同产品及要求1、本合同或补充合同中所指“合同产品”是甲方提供给乙方销售的产品,包括:xxx品牌及其组合。2、xxx品牌组合内容:(代号M);(代号MO);“五行五色”内墙品牌(代号E);3、乙方加盟xxx品牌,必须进行组合品牌销售。四、合作方式:保证金1、保证金额度:乙方需交纳年目标销量的10%作为销量保证金;2、返还保证金:年目标销量过半,每再完成10%销量,公司按照销量保证金的20%进行返还;(例:年目标销量为100万,当销量过半,每再完成10万销量,公司返还保证金2万,返完为止。)五、合同期限1、本合同期限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提货截止日期:2014年12月20日;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如双方有意向继续下一年度的合作,则应签订新的年度经销合同。3、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签订新一年度的经销合同,则在此期间双方进行的各项与经销相关的业务往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买卖、返利及费用结算、库存处理及管理等),继续准用本合同及其各补充协议的约定。六、加盟/费用1、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币元(大写:);加盟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规范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年销量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2、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超区域销售,如违约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元;违约两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年度目标销售额(进货额),可享受10%赠送。4、乙方设立专卖店享有目标销量的2%-3%折扣。七、产品价格1、甲方对合同产品的价格享有唯一并完全的处置权,可以根据经营的需要,随时更改产品价格;除非甲方与乙方另有约定,通常情况下,甲方调低供货价格不提供价格补偿。2、合同产品的供货价格以甲方的书面指示为准,甲方指示的价格包括甲方提供的标准包装费。3、如果发生特殊情况,甲方认为前项供货价格不合理时,可以对供货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价格调整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并加盖甲方公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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