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为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合理、健康有序开展,加大科学选资力度,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力度,集约项目用地,推进项目落户进程,,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战略规划提供坚实保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保康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具体方案如下:一、招商项目评审工作的意义建立招商项目评审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招商引资战略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实行招商项目评审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对拟引进项目从土地、环保、规划等方面进行评审,淘汰条件不成熟、操作性不强的项目,加快推进投资额度大、经济带动力强的项目。建立招商项目评审机制,有助于增强招商项目的操作性,有助于提高招商项目的质量,提高招商项目的洽谈成功率和落地率。二、招商项目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进行评审,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给予否决,使最终引进的项目拿得出、谈得成、落得下。三、招商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确保招商项目评审工作顺利实施,设立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工业的副县长和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经济开发区、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招商办等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各成员单位推荐的项目评审专业人员组成,名单如下:组长:陈丰林县委书记叶丛县委副书记、县长副组长:王宗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余宝军副县长杨兴铭副县长成员:可精华县委办副主任邹峰政府办副主任、招商办副主任张大根经济开发区主任冯涛发改局局长龚永勇财政局局长黄秀国国土资源局局长刘玉才住建局局长宋涛经信局局长张祖涛交通运输局局长姜传贵环保局局长杨军安监局局长姬燕华国税局局长刘文玉地税局局长詹波工商局局长杨克界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县招商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办/招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招商办/招商局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招商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负责项目协调服务的有关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四、招商项目评审工作的方法及程序为进一步解决项目在引进、洽谈、落户过程中涉及到的环保、用地、规划等具体问题,科学、合理、有序地引导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最大限度地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耕地和发展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从即日起,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拟引进落户到县内和襄阳余家湖保康工业园,并需要供地的工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按照协议、立项、评审、注册、供地、建设、核查7个程序引进落户。1、协议:投资协议必须包含: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名称、项目投资规模和具体内容、投资进度(开工、投产、达产时间)、产能及效益、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和土地价款,以及协议约定的其他内容。协议起草后,由招商办预审,法制办把关。2、立项:协议签订后,由项目引进主体单位协助企业到县发改局办理项目立项手续。县发改局根据权限和相关产业政策在收件之日起五天内确认是否立项,并将结果反馈给投资方。3、评审:立项后,在项目引进主体单位协助下与国土资源和住建规划部门进行对接,进行初步评审。如项目初步评审可行,即可将项目投资方的背景资料、拟投资的产业(行业)、经营范围、投资规模、项目用地规划、投资计划、拟落户区域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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