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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法律论文.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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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法律论文从借条签字中看看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摘要要: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件中时常会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债务的认定和处理。法律对此此虽有规定,但争议比较多,,司法实践操作中也存在问题题。本文以“仅有夫妻一方签签字的借条便可以认定夫妻共共同债务是否合理”为视角,,分析我国夫妻共同债务制度度立法存在的问题,探讨出一一种完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定的立法建议。关键词::认定、举证责任分配、立法法要义、立法建议李某与与王某于20xx年认识,后后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为为了包养情人,王某瞒着妻子子赵某借了10万元钱,并立立下了一张借据。借来的钱很很快就被李某和王某挥霍光了了。还款期限已至,出借人经经催索未果便将王某和赵某一一起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夫夫妇共同承担10万元的还款款责任。在庭审过程中,经查查明借条上的签字确实是王某某所写,内容形式也符合法律律规定,法院认可借条的合法法性。赵某称借条上只有王某某的签字,她对借钱的事情毫毫不知情,并且借来的钱也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未未能向法庭举证。法庭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二十四条条的规定,认定10万元的借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由王某某和赵某承担共同承担偿还责责任。本案中10万元的的借款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同债务?定义夫妻共同债债务不应限定债务的发生时间间,也不能单从举债时的意思思表示或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生活出发,而应立足于对夫、、妻及债权人三方利益的平等等保护,以及家庭财产关系稳稳定与交易安全之间的平衡,,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入手。。从主观上看,如果夫妻双方方有举债的共同意思,或者约约定个人债务由其共同清偿的的,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利益是否由其共享以及发生时时间,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务;从客观上看,如果债务因因共同生活而发生,由夫妻双双方共享了其利益,则不论夫夫妻双方事先无有共同举债、、事后有无共同清偿的意思和和债务的发生时间,也应视为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夫妻共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了满足夫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务,主要是指扶养子女、赡养养老人、医疗疾病、购置家用用物品以及出于共同生活的需需要进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债务。[①]在上述案例中,,债权人仅凭借只有一方夫妻妻签字的借条就能向夫妻主张张债权,虽然有失公允但事实实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主要要原因在于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关司法解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务的认定标准比较单一,推定定规则中关于举证责任分配不不明确,使得审理结果有时不不能保证未举债一方的利益。。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认定标准单一根据上述夫夫妻债务的概念上看,夫妻共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应该包括括:债务发生时间、举债时的的意思表示和是否用于共同生生活。但是在审判实践中,认认定的标准就是单一的。夫妻间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个人所有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由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婚姻法确立立了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生活”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认定标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解释第二十四条则规定:“债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付债务务主张权利的,应当作为夫妻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约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明属于婚姻法第十条第三款规规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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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wu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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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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