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概述第一节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任务第二节城市给水工程系统的组成第三节城市给水规划的一般原则第四节给水工程规划与城市其他规划的关系第一节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任务基本任务: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地供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用水及供给消防用水,并满足他们对水量、水质和压力的要求。一、城市给水系统的供水对象由供水对象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要求不同,可分为4种:a、生活用水:居民区居民生活饮用水工业企业职工生活饮用水淋浴用水全市性公共建筑用水要求无色、无味、无嗅、透明,不含致病菌和有害健康的物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b、生产用水:冷却用水(高炉等)生产蒸汽和用于冷凝的用水(锅炉、冷凝器)生产过程用水(工艺用水)食品工业用水(原料)交通运输用水(铁路机车、船舶港口用水)在确定生产用水的各项指标时,应满足生产的工艺过程对水质的要求。c、市政用水:街道洒水绿化浇水d、消防用水:用于灭火,供应灭火设备和设施。消防用水对水质无特殊要求。除了以上4种用水外,还有给水系统本身消耗的水量,如水厂自身用水量和未预见水量(管网损失水量)二、;;,并确定城市取水位置和取水方式;,并考虑水质处理方法;,估算管径及泵站提升能力。,论证各方案的优缺点和估算工程造价和年运营费,选定规划方案。第二节城市给水工程系统的组成城市给水系统可分为三部分::选择水源和取水地点建造适宜的取水构筑物主要任务:保证取水的水量和水质。:建造给水处理构筑物主要任务:进行给水处理,使出水满足用水要求。:敷设输水管道、配水管网建造泵站、水塔、水池等设施。主要任务:将足量的水量输送和分配到各用水地点城市给水水源分为:地面水、地下水。城市取用地面水的给水系统的一般组成如下:城市给水工程系统分为三部分:取水、净水、输配水工程符合国家的建设方针和政策,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提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方案。一般原则如下:,符合对水质、水压的要求,当消防时或紧急事故时能即时供应必要的水量。、工业、农业用水的关系,合理安排水资源的利用;节约用地、少占农田;节约能耗和节省劳动力。,考虑远期发展,远近结合,作全面规划。对于扩建、改建工程,应充分发挥原有工程设施的效能。(统一、分区、分质或分压等)的选择应根据水源、地形、城市和工业企业用水要求(水压、水温数量和水质)及原有给水工程等条件综合考虑后确定,必要时提出不同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生产用水量与生产用水重复使用量之比)的提高,不仅要从经济效用上研究,还要顾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采用优质水源以确保居民健康。在确定取水构筑物地点时,应注意保护水源,在符合卫生要求条件下,取水地点愈靠近水区愈经济。,应作多方案比较。,应从科学管理水平和增加环境效益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妥善确定。《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并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相关规定。第四节给水工程规划与城市其他规划的关系一、给水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间的关系(一)城市总体规划是给水系统规划布局的基础和技术经济依据(1)给水系统规划的年限通常与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年限相一致,近期规划为5年,远期规划为20年。(2)城市给水系统的规模,直接取决于城市的性质和规模。(3)根据城市用地布局和发展方向等确定给水系统的布置,并满足城市功能分区规划的要求。(4)根据城市用水要求、功能分区和当地水源情况选择水源、确定水源数目以及取水构筑物的位置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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