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河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大春节期间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各街道党工委,各局党委(党组),区委各部委,区级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关于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文件精神,现就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通知如下:一、宣传的重点按照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区纪委《关于坚决执行“十严禁”纪律要求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结合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让党员干部熟知“十严禁”要求。二、宣传的方式充分利用《天津日报·今日河东》、河东有线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及手机客户端等载体,刊登宣传稿、播放宣传动漫片、微视频等资料。采取举办有关书法、漫画、摄影展览以及自测问答、竞答的形式宣传有关内容。结合廉政文化进社区,在社区设立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或宣传单,利用社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要求,营造浓厚的氛围。三、宣传的时间从2018年1月30日至3月2日,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活动贯穿于节日全过程。请各单位注意梳理总结,有重要情况及时与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沟通,并于2月5日中午前报送初期进展情况,于2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董正明电话:24306600邮箱:hdqjfb@传真:24216799河东区纪委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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