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平城分局平城环函(服务)〔2019〕26号关于大同仁爱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同仁爱医院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大同仁爱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报告表》评价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结论可信,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可作为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二、本项目租用大同市城区西苑路西侧锦绣花园10号综合楼1-5层,设置医疗服务机构:内科、外科、妇产科、医学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并设置100床位。在综合楼的地下一层配套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和危废暂存间1间。三、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建设,但必须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一)、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消毒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不同来源、不同性质固体废物分区放置、分类处理的管理原则处置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建设期装修废料等。运营期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实验室及医疗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3、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期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装修物料运输和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妥善处理,防止废气对局部环境产生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装修期间严禁夜间施工。运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风机、水泵等设施加装消声、减振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保养。5、涉及到核技术应用环境影响评价的设备单独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四、该项目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如下:《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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