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新建、改建、扩建的液化石油气(LPG)G)加气站,应符合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第二条加气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负责加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气站每班应设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纠正违章行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制定灭火预案、防火档案、教育方案,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定期开展联防演习活动。、消防和充装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职工(包括转岗工、劳务工、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应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和考评;,加气站主管部门应确认施工单位贤质,并与其签订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气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标志牌,禁令内容是:(1)严禁在站内吸烟;(2)严禁在站内进行车辆检修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3)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不熄火加气;(4)严禁在站内穿脱、拍打能产生静电的服装;(5)严禁在站内使用手提电话机、寻呼机及非防爆电器;(6)严禁在站内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7)严禁在站内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8)严禁行人、自行车在站内穿行;(9)严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加气机作业;(10)严禁驾驶员远离加气车辆。、警示;;、雷雨天气及其他意外情况时,应停止卸气、加气作业。第六条加气站用火应按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2)电气设备、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应紧密牢固,无腐蚀,符合防爆要求:(3)对加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4)加气站的安全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加气站防爆区域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临时用电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5)加气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防静电规定(1)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连接线、跨接线、接地装置电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2)定期检查加气机、高压胶管及卸气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3)加气站的防静电工作应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要求。,分级落实。(1)安全员应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2)加气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3)加气站主管部门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和基础资料管理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加气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在整改未完成前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其主要内容:(1)应急组织和指挥系统;(2)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气机数量;(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问的距离;(4)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5)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6)对外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1)加气站应按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设置灭火器材;(2)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养护,定期换药,并有检奄、保养和更换记录。第十条事故管理按本制度事故管理规定执行。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液化石油气储罐的管理。、制造、选用、验收和使用均应符合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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