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佛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管理办法.docx牛佛镇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管理办法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为切实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发展,实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目标,根据大安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大安区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10122号文)要求,结合牛佛镇实际,制定本办法。一、 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实行一岗双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镇领导包片,驻村(社区)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社干部包户的“四包”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村(社区)的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 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镇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村(社区)要结合村级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广泛号召辖区单位、个体经营户,积极协调筹集治理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卫生收费有关标准,向辖区单位、居民收取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处理费用;开展“爱家乡、做贡献、人人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捐资筹款活动等多途径、多渠道筹集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实现保洁经费全落实,保洁人员全覆盖。三、健全完善队伍建设机制各村(社区)要组建一支由老党员、有威望的群众代表、民兵参加的自治队伍(5人以上),负责“五乱”的日常管理;建立专兼职保洁队伍,县、乡道按每2公路配一名清扫保洁人员,村、组道按每3公路配一名清扫保洁人员,每个组配一名清扫保洁人员。要积极引导村(居)民自治,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城乡居民自觉遵守,提高辖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四、健全完善督查督办机制一是建立自查自纠制度。村(社区)要对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一项一项进行梳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辖区范围环境秩序良好。二是镇建立暗访一曝光一问责机制,充分发挥督查督办的监督作用。镇治理办成立常态督查组开展日常巡查,实行问题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做好督办记录,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五、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镇上要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办法,与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目标管理,并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综合考核。要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安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规定强化行政问责。六、健全完善综合评价机制一是实行每月检查测评制度。镇上由各包片责任领导牵头负责,组织每月对全镇33个村、2个社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1次检查测评。测评组成员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每月从中选定3-5人进行测评(分值占75分),镇治理办考评部分(分值占25分)。推进此项工作有措施、有
牛佛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