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一、宣传时间 XX年5月5日—5月31日。二、宣传范围集中在市辖区开展宣传活动,市乡两级联动,乡镇统计站按照市统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各自抓好本辖区的宣传活动,宣传时间和内容上要与市统计局相衔接。三、组织领导组建机构。成立市XX年5月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总统计师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综合股,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落实人员。全局职工参加此次宣传活动,综合股负责活动具体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开展,确保宣传影响力和效果。四、宣传内容及方式宣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省统计管理条例》、《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宣传方式 。由综合股牵头,相关人员配合,市统计局定于5月9日在山广场设立统计法制宣传站。综合股负责宣传单、宣传器材、录音资料等宣传所需资料准备;办公室负责宣传所需桌椅、交通工具等物品;全体职工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宣传活动。 。市统计局负责在市政府一号办公楼和山广场各悬挂一幅标语,各乡镇街道负责在城镇显眼处悬挂1-2幅标语,标语内容由综合股提供。 。由统计局办公室负责与通信、法制、司法、监察、广电等部门联系,定于5月8—12日进行集中宣传,主要采取群发手机短信、播放电视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行之有效方式,在全市深入宣传《统计法》及其《条例》。 。举办一期统计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局机关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 5、发动乡镇宣传。各乡镇要根据自身特点,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标语、书写板报、进村、入企业检查统计基础工作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实效。五、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局机关各股室、乡镇要高度重视5月统计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认识宣传活动对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积极作用。各乡镇要根据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导,确保效果。市统计局将对各乡镇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乡镇统计工作考核,以保障活动取得实际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各乡镇在6月10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的总结材料、信息、图片等资料报送市统计局综合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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