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通过实施岗位等级设置方案,建立起符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运行机制,在校内形成真正有效的竞争、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激发学校的生机和活力,办人民满意教育。二、竞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岗,按岗位工作要求制定竞聘条件,岗位设置须群众公认,竞聘条件兼顾竞聘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和学历资历等有关条件。三、实施范围、对象我校全体在编教职员工。(不含试用期教师和聘请教师)四、岗位设置情况根据张人社函【2012】13号文件精神,我校核定编制总数92人,管理岗位11个,占岗位总量12%;专业技术岗位80个,占岗位总量87%;工勤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1%。(一)管理岗位的名称、数量及比例管理岗位11个,占岗位总量12%;校长1个,副书记1个,副校长3个;办公室主任1个,教务主任1个、政教主任1个、总务主任1个,团队主任1个,11个管理岗位均为“双肩挑”人员。(二)专技岗位的名称、等级及数量根据湘人社发【2011】97号的精神,小学:中级、初级比例为6:4。专业技术岗位80个,占岗位总量87%,其中中级岗位48个;初级岗位32个(含员级1个)。中级、初级比例为6:4。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六级。1、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个(属双肩挑人员),分别设六级1个,七级2个。本校实际副高级人数3人,不空岗不超岗。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8个)分别设八级15个;九级18个;十级15个;八级、九级、十级比例为3:4:3。本校实际中级人数37人,聘任37人,空岗11人。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2个)分别设十一级16个;十二级16个;十一级、十二级比例为5:5。本校实际初级人数51人(含员级1个),超岗19人。(三)工勤技能岗位的名称、等级及数量高级工1个。五、岗位应聘条件(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专业技术岗位(含双肩挑人员)1、本次岗位设置中,凡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下者,均聘任为本级最低等级:即高级为七级、中级为十级、初级为十二级。2、本次岗位设置中,凡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中级满4年、初级满3年者,可以分别参加高级的六级、中级的九级、初级的十一级岗位竞聘。3、本次岗位设置中,凡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下者,不能进入8级岗位。4、本次岗位设置中,不论聘任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限有多长,都不得跨级竞聘。5、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暂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工勤技能岗位一、二、三、四级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六、组织实施1、设立我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楚任杰副组长:鲁振波成员:田明生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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