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送温暖实施方案活动中,实现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的有机结合,在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同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文明。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及时地发现矛盾,化解矛盾,理顺群众情绪,营造更多的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落实省厅“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锻炼司法行政队伍,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进“平安”、“法治”、“和谐”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动准备阶段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送温暖活动方案和计划,召开全体机关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的动员会,让他们充分了解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投身到这项活动中来。积极做好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印制《致人民群众一封公开信》法律援助联系卡、宣传单等资料,保障活动健康顺序开展。第二阶段:启动推进阶段按照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方法要求,加强与工会、共表团、妇联、老龄委、残联、民政、劳动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召开联席会议,多方面、多层次认真组织实施。在2月份开展“区法律援助送温暖推进月”活动,举行启动仪式,广造声势,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六进”活动,即法律援助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广场,通过集中广场宣传和分散社区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提供现场受理服务等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全面推进我区的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同时,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程序,放宽对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提高便民利民程度,快速办理法律援助事项,保证贫困群众就近快捷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至每位贫困群众。第三阶段:冲刺总结阶段加大送法上门、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切实完成法律援助办案数量100件的工作任务。认真梳理总结活动成果,对照有关考核标准,力争在全市的检查评比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对活动开展较好的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1、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发挥积极作用。要动员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各类人员,广泛参与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发挥司法行政的整体功能,活动中,每名律师至少办理2件援助案件,每个律师事务所至少办理15件援助案件,做到“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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