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东埠中学教职工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教育教学精细化管理,提高办学效益,较为客观、公正评价教师教学活动,让每一位教师的工作得到尊重,同时也为教师评职、评优、评先、年度考核提供较为准确的评价依据,特制定本《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二、考核内容及积分计算方法(一)教学人员考核1、职业道德(10分)该项依据民主评议(4分)、家长和学生评议(3分)和考核小组评议(3分)予以计分。违背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被上级查处处分的;或者违犯师德行为,影响恶劣的,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项不得分。(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被投诉到上级有关部门并查实的;(3)动员、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补课及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补习班并被投诉到上级有关部门且查实的;(4)向学生摊派、推销教辅资料的;(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有价证券,接受家长宴请并被投诉的;(6)散布非法言论,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7)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2、常规管理:(15分)正确把握新课标教学理念,熟练使用“三以五疑”教学模式,运用科学先进的方法调动学生积极性,提升课堂教学效果;能认真做好后进生的转变工作,运用现代教育手段搞好教学;提高学生与家长的满意率。依据业务常规检查细则,对教师业务材料进行检查得分,基础分值为10分。其中:备课:按规定完成学校备课要求得4分(以抽查为主)。(2)作业(含测试分析报告):2分(3)听课2分。(4)教研活动共计2分,依据教研活动记录和在本备课组的工作完成情况,按照教研组备课组管理办法计分。有下列情况者在民主测评的最后结果中,由考核领导小组核定,扣除相应得分,扣完5分为止:(1)无教案上课每次扣1分。(2)对学校安排的非全体教师或非全体班主任共同参与的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每次加1分,对不接受学校安排的教师每次扣2分。(3)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请假一次1分,旷工一次2分。(考试期间请假和不请假私自不到校的的要加倍减分)(4)面向全体教师进行的教学竞赛或大比武无故不参加扣2分。说明:监考期间事宜见附件《东埠中学有关考试若干问题的规定》(40分)初一、初二和初三上学期,分别以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为准,初三下学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量化考核成绩按照期中占40%,期末占60%的比例进行折算合计。方案一:分级部按学科如果备课组成绩位列市直四所学校和海龙学校第一名的,则平均分第一名的备课组按照一档40分(30%),二档39分(40%),三档38分(30%);第二名的备课组按照一档40分,二档38分,三档36分,第三名之后的按照38、36、34三档计分,比例同上。方案二:将市直四所学校和海龙学校平行年级的学科第一名平均分确定为比较对象,计算办法为:本人平均分/全市最高平均分*40说明:以上两个方案,各个校区可依据校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但一个校区只能按照一个方案实施。(20分)(1)教师基础工作量:依据学科特点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计15分。(语数英每周10节课。政史地生物化每周12节,音体美劳信息技术每周14节)课时不足的按比例扣除,超课时按比例加分。(2)班主任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加5分(3)级部主任担任班主任且担任统考科目的,工作量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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