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维修资金交存暂按老办法算副标题:地方细则仍未出台,时间节点确定面临“两难”作者:徐关辉新闻来源:南京晨报点击数:47更新时间:2008-2-121:38:36昨日是2月1日,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昨日起全国各地维修资金的交存都必须按房屋面积的建安成本、在房屋交付前缴纳维修资金。但记者昨日从位于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三楼的维修资金交存窗口获悉,由于新办法尚未出台,昨日交存维修资金的仍按老办法,即按房屋总价款的2%(多层)或3%(高层,含电梯的多层)算。昨日上午10:30,记者来到位于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三楼的维修资金交存窗口。现场已有个别购房者前来交存维修资金,有市民表示他们其实并不知道即将实施的新规,并且自己的房子已是半年前就交付的,“本来就该来交存了”。也有市民称,年底刚拿了年终奖,想赶紧把房产证给办了,了一桩事。当记者提及如果按照新办法交存维修资金可能会省一笔钱时,部分市民表示出迟疑,不过随即称,由于他们早就收了房,估计即便新规实施,他们也享受不到优惠。记者发现,与以往不同,现场的窗口已贴出了一纸通告。房管部门在这则通告中称,南京市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按照建设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建安成本计算;不过,目前执行时间以及具体的建安成本标准尚未出台,预计将在近期很快公布。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新办法尚未出台前,目前交存的维修资金仍按老办法,即房屋总价款的2%(多层)或3%(高层,含电梯的多层)算。南京市物管部门有关人士向记者证实,地方维修资金新政已报至南京市政府等待批复,不过目前为止尚未有更多消息。业内专家称,目前困扰新政的主要有两点:一是交存时间节点问题,即2月1日前交房的购房者到底能不能享受到新办法带来的便利。“如果能,那么对此前已交存维修资金的购房者将不公平;而如果不能,那么很大部分购房者将被关在新政之外,因为现实生活中,其实很多人交房后半年甚至一年都未去交存维修资金。”另外一个便是交存标准问题,即建安成本如何测算。此前有传言称,建安成本可能全市分别按多层、高层取一个均值,但专家称,即便这样,这个均值仍很难确定。南京市物管部门及有关专家为此建议,市民可暂时避开这段政策模糊期,待政策最终明朗后再行缴纳维修资金也不迟。物管部门称,目前新规正在等待市政府的批准,预计很快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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