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整改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自查报告森林公安整改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自查报告按照XX文件的要求和部署,我室认真对照“执法标准不统一、不公平、不规范、不文明,处罚随意性大。对企业首次违规,不以教育和整改为主,而是以罚代管。”等执法不规范问题认真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自XX年就开展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强化执法主体建设,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局始终把更新执法理念作为规范执法的先导,推进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渗透到民警心中,转化为民警的自觉行动。一是强化教育提高。深入学习十七大、十八大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从转变民警的执法观念入手,把规范执法融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中,经常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纪律作风整顿等思想教育活动,强化源头处警、规范现场取证,执法案例剖析等专项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民警把和谐的理念融入执法工作,有力筑牢了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推动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强化思想引导。我局年初召开执法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年中召开执法案例剖析会,增强端正执法理念的自觉性;年终召开执法工作总结会,查找不足,总结提高。日常加强教育引导,使民警充分认识到:如果案件经不起推敲,犯罪嫌疑人就难以绳之以法,案件办得再多也等于零,甚至会产生群众投诉、国家赔偿等负面效果,使得“执法为民”的思想深入警心、成为共识。三是强化执法培训。我局始终把苦练基本功牢牢抓在手上,坚持不懈地抓培训、强素质,在培训过程中,我局适时邀请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部门业务骨干作专题讲授,有效提高了民警规范执法的水平。同时推行法院开庭庭审旁听制度,执法部门和法制部门民警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让民警在旁听庭审中提高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四是强化取得实效。我局通过落实队伍正规化建设各项要求,基本实现了内设机构配备合理,执法人员全员通过了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率100%,执法主体建设成效明显。强化执法制度建设,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始终注重把执法制度探索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突破口和着眼点,立足森林公安体制管理现状、执法现状、执法环境、执法特点和执法能力,积极落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印发的各项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执法管理模式。一是实行案件办理质量的“五级负责制”:主办民警、办案部门法制员、办案部门负责人、局法制室审核民警、分管局领导分级负责,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实行疑难案件会诊制。我局成立了侦查委员会,遇有重大、疑难案件,通过侦查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或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进行分析、处理。遇有案情复杂、影响大的案件或违纪案件,提请局班子讨论,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派人提前介入、纪检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准确客观地分析和决策,避免出现执法偏差,既准确地打击犯罪又能确保执法质量。三是强化相关部门的协同责任。法制室负责对各办案单位的执法质量进行跟踪监督,建立了民警执法档案,将民警的执法情况和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全部记入档案,并作为年终各项考评的依据。四是制作执法范例,规范执法行为。我局结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大胆探索。在现有林业法律文书之外,规范了木材检尺记录、听证笔录、处罚前告知书等一系列文书。五是从规范卷宗和涉案财物出发,严把执法“结案关”。一方面,规范卷宗管理。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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