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开展“阳光民政建设年”工作汇报今年来,XXX民政工作在XX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核心要求,坚持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强作风,为港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港区民政通过抓改革、强基础、促发展,以开展“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打造“阳光民政”惠民生工程。重点提出“阳光救灾”、“阳光救助”、“阳光养老”、“阳光村务”、“阳光殡葬”等五个方面内容,通过在民政重点领域开展“阳光民政”建设工作,不断总结经验,促进港区民政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沧州市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积极推进“阳光民政”建设,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不断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二、基本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民政建设大局,把“阳光民政”建设融入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推进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快速迈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着力点,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权力公开工作,切实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规范、程序公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结合行政权力再清理、岗位风险再查找工作,严格规范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损害政府公信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阳光民政”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加大政务公开和民政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力度,实行制度、项目、内容、范围、申报、形式等全方位公开,调动各方积极性,自觉接受监督,形成工作合力。三、重点内容(一)开展“阳光救灾”建设。在救灾工作中开展阳光建设,确保救灾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推进救灾资金分配阳光运作,公开资金分配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推进救灾资金发放阳光运作,公开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时段、救助金额,确保账物相符,直补到户,对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资金,直补到户,加强资金的末端监管;推进救灾资金管理阳光运作,完善资金监管制度,确保管理规范,监督有力。(二)开展“阳光救助”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制度,利用报刊、电视、络、进村张贴宣传单等形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和透明度。建立精准救助制度,抓好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及公示制度的执行与落实,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运行高效安全。(三)开展“阳光低保”建设。为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港区民政与各村联合行动,对港区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入户调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低保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工作组深入到低保对象家中,核对户口簿,详细查询低保对象收入状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及时将情况发生变化、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清退;走访调查即工作组通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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