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规划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规划局紧紧围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目标,以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新局面。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创新规划管理机制,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一)严格依法实施城乡规划许可。本着“对外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对内严格流程、注重规范操作”的原则,严格规划会审制度,把好“一书三证”发放关,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今年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0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4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7项,;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39项,;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1项,;现场勘查偶园、东关、北关历史文化街区村(居)民翻建房屋20余处,对符合条件的,办理翻建手续6项,;村(居)民维修加固勘查现场30余处,对于符合要求的民房办理维修加固手续13项,建筑面积617平方米。回复“12345市长热线”、民生在线等来信来访80余项。做到发证程序规范,会签、签发记录完整,图件资料、归档材料完整,发证质量较好。(二)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明确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一是积极落实市编办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梳理工作,依据《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部门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主要包括:行政审批类包括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行政确认类包括验线确认书和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其他权力事项规划设计方案审核等;公共服务事项城乡规划查询等,共梳理审批服务事项18项,修改完善了业务手册、服务指南、明白纸。二是主动压缩审批时限,规划许可证件发放由法定时限20日(不含公示期7日)压缩至3日,今年已实现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当日发证。三是开辟绿色便民证件邮寄渠道,对重点民生工程、重点工业项目,实行“送证上门”服务。(三)规范规划实施管理,深入贯彻“阳光规划”。严格落实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制度,做到“三公示、一公开、一放开、一监督”,即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和建设工程规划公示制度,保证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民主、科学;公开办事依据、程序和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截至目前,共设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牌35块,对建设项目验线40项,及时发现并查处了部分违规违章建设,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转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移送函42份。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一)建立完善的规划批后管理流程。按照严格规范、不徇私情的规划监管原则,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批后管理操作流程,建立建设项目批后跟踪管理档案,完善开发(建筑)企业规划实施诚信档案制度。对已审批的规划项目,实施放验线、正负零检验、主体检验、外装检验、绿化铺装、规划竣工验收等多个阶段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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