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轻职院人字〔2013〕11号关于印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各处室、二级学院、东院区:为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我院教职员工的考勤管理,并结合学院实施指纹考勤的实际,对原《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了修订,修订稿经教代会代表审议修改,并召开专题会议征求教代会四个代表团团长意见,经2013年6月17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切实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请假、销假手续,认真遵照执行。附件: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修订)》2.《指纹考勤管理办法》、产假、哺乳假及计划生育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的休假期限及待遇计算标准2013年6月17日附件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修订)为了规范学院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学院实施指纹考勤的实际,对原《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如下:第一章考勤基本要求第一条:考勤范围学院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含派遣人员)。第二条:;不坐班人员考核其授课时间及学院制度规定的到校工作时间(普通教师周二下午工作时间,教研室主任周二、五下午工作时间);同时对全体教职员工均考核学院临时安排的其它到校工作时间的出勤情况。:30—12:10;下午13:20—16:30。第三条::高度自觉、严格执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及时准确、奖罚分明。,并要确定一名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考勤与指纹考勤机信息的核对、统计、上报等工作。、指导、监督;由教务处、督察办负责对任课教师授课出勤及记载情况进行抽查监督;由各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对本部门执行考勤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第四条:,出满勤、干满点。(指纹考勤具体管理办法见附件)。,将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的考勤结果立即报人事处。、事假调课及不能参加规定日教研活动时,要按规定履行请假、调课手续,各教学系考勤表中要对教师未能按课表规定日期出勤及未参加规定日教研活动的情况记载未出勤原因,4节课以下(含4节),5—8节课记1天,并在月末向人事处报考勤表时附请假审批表。第二章请假类别和规定第五条:请假种类教职员工因本身或其他原因不能出勤工作的请假种类有:公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哺乳假及计划生育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第六条:因公不能到岗为公假。第七条:、医保定点医院或国家准许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建休证明(学院保健站建休证明权限为2天),并在24小时内向所在部门领导告知,任课教师须在第一时间告知本二级学院领导,经核准后享受病假待遇。:凡休病假按以下计算方式扣除本人月岗位津贴、天津市人事局财政局规范加班管理发放的加班费(以下简称加班费)、年终奖等。病假1天扣除30元;当月累计病假超过8天(含8天),坐班人员扣除岗位津贴、加班费各50%,不坐班人员扣除加班费50%;超过12天(含12天),坐班人员扣除当月全部岗位津贴及加班费,不坐班人员扣除当月全部加班费;病假超过1个月(含1个月)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履行请假手续。:凡休事假按以下计算方式扣除本人月岗位津贴、加班费、年终奖等。事假一天扣除35元;当月累计事假达5—7天,坐班人员扣除岗位津贴、加班费各50%,不坐班人员扣除加班费50%;8天及以上,坐班人员扣除当月全部岗位津贴及加班费;不坐班人员扣除当月全部加班费;事假超过1个月(含1个月)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事业单位统一规定的婚假、产假、哺乳假及计划生育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假期的休假期限及待遇计算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三章请假手续与准假权限第十条:教职员工请假一律履行书面手续。;中层干部请假按学院党委《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中层干部请、销假的规定》(津轻职院党字[2007]9号)执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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