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宇明最近一些年,改革这个本来非常中性的词被赋予了特别神圣的含义,在某些人看来,无论怎样不合理的事,只要一改革,立马春回大地。其实,针对旧事物的改革到底是否合理,还得看改革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我们的生活中常常泛滥着各种莫名其妙的所谓“改革”。我是中国电信的老客户,即使家里的人都有了手机,固话依然没有撤掉。以前交电话费时,该公司的电话清单打得很详细,座机费多少,市话费多少,长途电话多少,区间费多少一目了然。但从2010年6月起,发票上只标明通讯费一个项目。电信改变旧有的清单模式也算一种改革,但这样的改革侵害了客户应该有的消费知情权,违背了公平原则,应该算是改革的逆流。从企业变味的“改革”,想到政府的某些“改革”。我在高校任教,最熟悉这一亩三分地。当年高校数量不象现在这样多如牛毛时,大学不收学费,病了可享受公费医疗,吃饭会发生活费。那时大学里有大量的农村学生,其中相当一部分象我这样来自偏僻山区,但从来没有谁因经济困难失学。而现在,国家财力大大增长,政府的办公楼越建越高级,官员的小车越坐越豪华,官员公费出国旅游比游某从卧室走进客厅还容易,办大学反而没钱了,公费医疗基本取消了不说,学费一本、二本院校一年四五千元,三本院校绝大多数一年万元以上,大学里的特困生比比皆是。20世纪80年代,大学里的老师也评职称,也要会发论文、写专著,但因为单位并不拿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的数量考核老师,加上当时的学术期刊绝不收取版面费,老师发的论文、写的专著都是原创的,极少听说有抄袭现象。而现在,高校抄袭现象层出不穷,一般老师抄,有些院士、校长也不知廉耻地加入了这个行列。只要回顾一下高等教育发展的过程,我们不难得出这些年的高等教育“改革”是否成功的结论。想起国人最关心的住房制度“改革”。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初进单位时,不必为住房操过多的心。单位在分配住房时虽然也有腐败,但你在单位工作那么十来年,一般都会分上一套公寓,记得我就是1996年分到住房的,那时我在单位工作了11年头。如果不是因为夫妻分居,我应该可以提前四五年分到房子。现在住房制度改革了,一般单位不再为职工提供房子,想得到住房必须去开发商那儿买,由于地价奇高和腐败成本,年轻人一年的工资只能买到两三个平方米的房子。有人算了一笔帐,一个白领想在上海买套房子,必须不吃不喝50年(公务员们当然是不必为高房价发愁的,人家有房价远低于市价的公务员小区呢)。这样的住房制度改革,政府是轻松了,但老百姓从中得益了吗? 我自然不会愚蠢到认为电信的清单必须一成不变,老百姓的教育和住房必须由国家大包大揽。事实上许多改革行为最初的出发点也是好的。不过如果改革的结果,不能让广大客户和民众得到更多的好处,不能提升社会的公平正义,不能让公众产生面对未来的信心,我们还有理由赞成这样的改革,我们的国企和政府还应该坚持这样的改革吗? 想要改变“改革”变味的现象,其实并不难。企业的“改革”损害了客户的利益,破除它的垄断就是;政府的“改革”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快乐、幸福、公平、正义,及时废除就是。说真话,中国众多的改革之所以费力不讨好,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不重视公众的意见,几个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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