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广州分行2018-2019年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广银广分采购【2018】7号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18年8月温馨提示!!!(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采购文件为准)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二、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三、投标保证金必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账号。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四、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我行将根据该唯一保证金缴纳账户的缴纳情况,确认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缴纳项目保证金。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因错缴、误缴导致未按项目缴纳保证金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五、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六、为了提高本次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八、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总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广州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饭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广银广分采购【2018】7号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广州分行2018-2019年食堂托管服务项目三、采购预算300万元,服务期为1年。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广州银行广州分行饭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五、投标供应商资格:(一)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总部注册及办公地址在广州,并与实际办公地点相符。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6、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二)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六)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六、投标费用(一)本采购邀请书售价人民币贰佰圆整(请于取邀请书时缴纳),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二)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圆整,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投标方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方指定的专户交存保证金。(三)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四)交款方式:投标方须以转帐的方式交纳本次投标保证金,请按以下帐号汇入: 户名: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800253389502888开户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中标人凭我行财务部门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投标方介绍信无息退还保证金。中标商交纳的保证金全额转为年度协议的履约保证金。(六)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方已承诺投标,但在投标前又退出投标。2、中标后,中标商不按中标的投标书签订合同,放弃中标。3、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的手段影响评标结果。(七)成交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双方合同期满后由投标方凭我行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及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无息退还。成交方如无法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规定范围内工作,中途退出,招标方有权扣留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12时00分八、答疑会时间:2018年10月16日15时00分投标事项联系人:陈生020-23339617递交标书联系人:陈生020-23339596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北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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