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福建户籍改革 福建户籍改革 土地制度.doc


文档分类:研究报告 | 页数:约4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福建户籍改革福建户籍改革土地制度福建省公安厅--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切实落实进城务工农民户口政策发布时间:2007-4-29点击数:4909户籍管理,也称为户口管理,是依法搜集、确认和提供本国住户居民的公民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载公民基本身份信息、自然变动、迁移变动和身份变动等内容的一系列法律规范。人口管理,一般而言是指对人口事件和人口行为实施管理的过程,包括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劳动就业管理、婚姻管理等方面。可见,户籍管理是人口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行政管理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产生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不可否认,这个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运行产生积极作用,也作出贡献。计划经济时代产生形成的户籍管理制度主要特点:二元性;限制性;被依附性。但是,随着我国实行开革开放以后,特别全面推行社会注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计划经济时代的户籍管理制度和政策就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主要表现为:一是户籍二元结构产生不平等。户籍管理与其他行政管理一样,存在有二元结构,在户口登记上区别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依据是公民是否吃商品粮待遇,办理户口登记迁移区分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即使迁往统一方向,两类户口人员使用的政策条件不同。二是严格的户口迁移政策。计划经济户口迁移政策是严格限制型,体现在:1、等级分类控制:既有严格控制;适当控制;不予控制。如与市镇职工居民结婚的农村户口人员,应在农村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不得迁入市镇,其子女也应在农村落户。对确因长期病残生活难以自理,农村又无亲属依靠的,准予在市镇落户。2、政策加指标控制;农转非指标不得超过千分之一点五,这是国家下达,符合政策没有指标的排队等待。3、管理部门多;改革开放以后,户籍管理工作方面的户口迁移政策也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如为解决长期以来部分重点行业、艰苦地区的干部职工夫妻两地分居生活困难的问题,从80年代初到80年代中期,公安部或报请国务院批准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数十项户口迁移政策。由于各部门各系统都急于解决自己本系统的问题,出台的每一项户口迁移政策规定的对象、条件和解决办法都有所不同,政出多门,没有统一的标准,随意性较大,执行起来难免存在不公正、不公平之处。同时,户口政策与计划指标控制结合使用,由于缺乏透明度,使群众感到办理户口的难度深不可测。另外,计划经济条件下户籍管理项目繁多,办理程序复杂,层层审批,多头管理,群众办理一个户口事项往往疲于奔命,怨言颇多。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和机关办事效率,滋生不少腐败问题,也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很不利于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三是户口被依附性。各项行政管理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特殊管理资源,不断地在户口上捆绑户口管理职能之外的管理内容,如粮油、计划生育、劳动人事、社会福利、教育、住房、服役退伍等政策都依附在户籍管理制度上,几乎使户籍管理失去本来的面目。一、适应形势,全面推动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一)开展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1997年根据国务院部署,我省开展以福清市宏路镇等17个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办理了7万多人户口在小城镇落户。1999年,我省在总结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部署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在小城镇建成区范围内,从事合法稳定的非农职业连续满两年或者已有稳定的生活来源、有合法固定的住所且已实际居住在小城镇的人员(具体规定了九种对象),可以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2001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是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凡在实施范围内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已在小城镇办理的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符合上述条件的,统一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也允许依法有偿转让。要切实保障在小城镇落户人员的合法权利。经批准在小城镇落户的人员,在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与当地原有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不得对其实行歧视性政策。1997年至2001年开展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以来,我省共办理约20万人的小城镇户口,大大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有序向小城镇转移,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密切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也为全面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提供了经验(二)国家有关部门行政管理改革,推动户口取消二元管理2001年3月,国家粮食局作出决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文件阐述,随着粮

福建户籍改革 福建户籍改革 土地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raojun00001
  • 文件大小38 KB
  • 时间2019-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