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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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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的通知各县(市)旅游局、团委、妇联,江州区文体局、团委、妇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区导游大赛的通知》(桂旅办〔2012〕93号)精神,为了展示导游形象风采,交流导游服务经验,激励导游提升素质,提高导游服务质量,树立旅游行业形象,同时选拔出最优秀的选手参加全区、全国导游决赛,崇左市旅游局、共青团崇左市委和崇左市妇联决定于2012年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现将《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导游是旅游接待服务的重要岗位,不断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对于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把旅游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举办全市导游大赛,既是比赛,也是集中培训。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激励导游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展示导游队伍形象,积极宣传导游精神风貌。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江州区文体局和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举办导游大赛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开展比赛并确保取得预期效果。二、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组织导游大赛是今年继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活动内容,各县(市)旅游局、团委、妇联,江州区文体局、团委、妇联,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人员、经费、设施设备,及时研究制定初赛工作方案及有关比赛规则。通过选拔、推荐等工作,真正选拔出代表本地水平的优秀选手参加决赛。要按照本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派专人带领本地选手参加全市决赛和颁奖活动。三、遵守规定,严格选拔。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江州区文体局要严格按照规定选拔出决赛参赛选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所分配的名额限度内选拔推荐决赛参赛选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确保选手质量和大赛质量。四、积极协调,落实奖励。各地在组织初赛中,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参加比赛选手必要的表彰、奖励,鼓励和调动导游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要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落实导游晋级、考试加分和免年审等规定。五、加强引导,树立典型。要充分发挥获奖选手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对此次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导游人才,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和团委、妇联要组织开展宣传,旅游管理部门要结合导游培训等工作,请他们进课堂、上讲台,言传身教,以促进导游业务能力、思想道德、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全市导游大赛决赛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联系人特此通知。附件:1、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方案2、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决赛名额分配表3、崇左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者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附件1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工作方案一、名称: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二、主题:比技能、赛服务、展风采三、举办目的及宗旨:开展导游服务技能比赛,激励导游提高技能水平、文化底蕴和综合素质,同时提升导游形象、交流导游经验,增强导游作为文化交流使者的作用。四、主办单位:崇左市旅游局、共青团崇左市委、崇左市妇联五、承办单位各县(市)旅游局、江州区文体局六、组织领导(一)成立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组成如下:主任:王雪宁崇左市旅游局局长副主任:黄贵书崇左市旅游局副局长冯波共青团崇左市委副书记黄意玲崇左市妇联副主席成员:黄荣荣共青团崇左市委部长农芳丽崇左市妇联组织发展部部长各县(市)旅游局负责同志、江州区文体局负责同志、崇左市旅游局科室所负责同志(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崇左市旅游局监督管理科。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导游大赛方案和宣传报道策划,协调组委会下设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初赛工作,组织决赛选手培训,负责决赛考试命题(知识问答和情景再现),制定决赛规则和评分规则及评分表,负责组织决赛及颁奖。评审委员会设在崇左市旅游局规划与法规科。评审会委员由业内专家及相关方面负责人担任,负责选择聘请决赛评委、评委培训和评分。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规则和组成方案分别由各牵头单位另行制定并发布。七、比赛内容及形式(一)大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县(市)旅游局和江州区文体局组织实施,比赛内容和形式由各县(市)旅游局和江州区文体局决定。决赛由崇左市旅游局组织实施。(二)决赛按普通话进行。(三)决赛比赛项目为自我介绍、导游讲解、知识问答、才艺展示、情景再现五部分。八、参赛人员及要求(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的人员或持有景区(点)导游证或讲解员证、在景区(点)从事导游讲解服务的人员。(二)从事导游讲解服务一年以上。(三)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四)导游参赛前3年内无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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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