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法函〔2010〕221号关于开展全省民办幼儿园调研工作的通知各市(行署)教育局: 为全面掌握我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基本状况,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深入总结分析我省民办幼儿园经验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全面促进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省民办幼儿园发展现状进行一次全面调研。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我省民办幼儿园总体情况、管理情况、经费投入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和保教质量情况等(详见调研提纲及调查表)。二、调研方法 (一)全面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组织普查,数据统计范围要覆盖到本地区每一所民办幼儿园,特别是对不规范办园、无证办园等要重点抽查,掌握实际情况。(二)专题调研与数质量分析相结合。在各县(市、区、管局)全面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形成本地区民办幼儿园发展状况专题调研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及基本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对策与建议等方面,特别是要有数质量分析。并于8月31日前将调研报告及有关调查表一并上报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我厅将在各市(行署)教育局调研报告和调查表的基础上,结合实地抽样调查的情况,最终形成全省调研总报告。三、调研组成员 成员:省教育厅部分处级干部,十三个市(行署)主管副局长和科长。 四、几点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全省幼儿园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调研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二)严密组织,精心安排。这次调研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市(行署)教育局要明确目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力量,制定切实可行的调研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深入扎实,实事求是。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运用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等方法,深入实际,了解实情,确保数据与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研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李智育、黄冬艳联系电话:0451-5363750853644710 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民办幼儿园调研提纲 附件2:黑龙江省民办幼儿园基本情况调查表(一); 黑龙江省民办幼儿园园长、专职教师情况调查表(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附件1黑龙江省民办幼儿园调研提纲一、总体情况 1、本地区行政区划情况{县(市、区)、乡镇(街道)、自然村}和经济发展状况。2、本地区人口状况、3-6岁学龄前幼儿总数、入园儿童人数(公办、民办各人数),公办、民办幼儿园各总数,所占比例, 二、管理情况 1、各地出台民办幼儿教育的政策和文件情况,加强对民办幼儿园领导与管理的情况。2、民办幼儿园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行政管理、教科研人员配备情况。3、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登记情况,无证办园情况及成因,有无其他部门审批幼儿园情况,其审批依据是什么,运行情况及建议。 4、幼儿园的安全情况(房舍设施、车辆、教玩具检修和消毒及安全保卫等)。 5、民办幼儿园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经费投入、数量质量等情况。三、队伍建设情况 1、民办幼儿教师队伍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2、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其他员工的配备情况。3、民办幼儿教师聘用的准入制度及管理情况。 4、民办办幼儿教师的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最低工资标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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