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制度1 目的节约财政资金,抑制腐败,提高采购效率。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大开管发[2003]32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财企字[2003]542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开财会字[2005]30号);《关于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制度的通知》(开财会字[2005]23号);《关于明确开发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的通知》(开财会字[2005]16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开财会字[2005]31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规范》(开财会字[2005]32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暂行办法》(开财会字[2005]33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管理办法》(开财会字[2005]36号)。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组织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货物、服务、工程等采购活动。4 职责监督处负责制度的监督管理。5 提交政府采购清单; 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预算下达后15日内, 向财政部门提交具体采购项目清单, 对所需采购项目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采购时间等提出具体要求; 实行部门集体采购的, 采购人应当直接向主管部门报送具体采购清单, 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 统一提交给财政部门; 汇总分类; 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采购清单进行审核, 类采购项目集中采购的原则进行分类汇总后, 确定采购方式, 下达政府采购计划; 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由采购人在财政部的监督下随机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采购组织与实施; 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采购事项编制政府采购文件, 意后, 案; 发布采购信息。采购文件核准后,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 发售采购文件。采购信息发布后,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文件等有关规定, 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购买采购文件; 现场勘查及答疑。 杂的项目, 供应商需要现场勘察或对采购文件存疑问的, 经采购代理机构认定确有必要, 在报经采购办批准后应当及时组织现场勘查或召开答疑会。其中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形成无排他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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