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论文题目:浅谈宗教对西方法治的影响院系:法学院专业:法学班级:08级2班作者:钟鑫导师:淡乐蓉学号:0801010208日期: 1浅谈宗教对西方法治的影响 2参考文献 4引言有人群的地方就须有法律,法律使人们生活有序;有苦难的地方就需要有宗教,宗教为人们提供一种心理上的慰藉,对尘世的超脱与来世的向往。人是高级智慧动物,他对物质世界有追求,同时对精神世界也有渴望,法律只能调控人们物质世界的欲望,宗教则为人们提供一个理想的精神家园。因而法律与宗教是维系人类社会平稳发展的两种重要工具。它们互相延伸,共同保障人类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对人类社会影响巨大的两种社会存在即法律和宗教就像是一辆马车下的两个轮子:他们共同维系社会的发展。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对权利义务进行分配并以解决社会纠纷为目的的一些规则和制度。因而它对社会的调控主要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它注重解决现实社会中的实际问题,尤其是那些重大的社会现实问题,它的终级目标是建立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形成法律至上的权威。宗教是人们的一种内心确信、是人们关于社会生活的终级意义和目的。宗教是直觉知识,是对生活终极意义的个人信仰,宗教的宗旨在于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并由此获得精神上的慰藉,它侧重解决人们精神领域苦恼与痛苦,它对现实世界的苦起一种绥靖作用,使人们对现世的不满在未来世界的家园中得以实现。霍姆斯(Holmes)曾经说过:“要了解法律是什么,我们必须知道它曾经是什么,以及它将要变成什么。”纵观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我们会发现,一向标榜理性和客观的法律其实是从“愚昧和狂信”的宗教土壤中滋长出来的。浅谈宗教对西方法治的影响内容摘要:人们普遍认为西方文明是基督教文明,同时西方社会人群的主体目前也是信奉基督教的,与此相关联的西方社会的法治建设在世界上的确做得比较好。人们不禁要问宗教对法治文化是否具有影响力呢?宗教尤其是基督教对西方社会影响是全方位的,对法律影响不仅触及规范层面,制度层面,更渗透到价值层面和精神层面。可以说西方人们法律生活无论是诉讼的具体操作,还是人们对法律的坚定信仰无不打下宗教的烙印。关键字:宗教法律法治文化宗教泛指信奉超自然神灵的意识形态,是人们关于社会生活的终极意义和目的的直觉知识以及对此终极意义的个人信仰,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意识中的一种虚幻的反映,其宗旨在于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并由此获得一种精神上的慰藉。一般说来,宗教由宗教教义、宗教礼仪和宗教组织三部分组成。在人类历史上,随着社会形态的发展和各种政权形式的出现,曾经出现过各种各样的宗教,并且由多神教发展到一神教,由图腾崇拜发展到民族神和民族宗教,最后又出现了世界性宗教。目前世界上比较流行的是三大宗教: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法在起源阶段同宗教有着一致性关系,。在人类早期阶段,公共权力借助于神的力量的支撑,君主为了论证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往往把其统治的渊源归结于上帝、归结于神。宗教与法具有较大的相似性,二者均为社会价值观的表现形态,都对社会行为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在古希腊,法律和宗教在很大程度上是合一的。在法律和立法问题中,人们经常援引的是特耳非的圣理名言—他的名言被认为是阐明神意的一种权威性意见。宗教仪式渗透在立法和司法的形式之中,祭司在司法中也起着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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