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恶对事-以善对人-姜汝祥姜汝祥:以恶对事以善对人在中国的很多民营企业中,经常可以看到下面这样的标语,或者看到这样的企业理念,比如“先做人,后做事”,“品质就是人品”,“实实在在做事,认认真真做人”,如此等等。这说明,人与事是管理中最重要的两大要素,每个企业家都把自己对“人与事关系”的理解,应用到实际的管理中。以法治企“人”与“事”严格地说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这个问题其实在西方的大部分公司中不是问题,“就事论事”是西式管理的一个重要特点,但在中国的大部分公司,特别是民营企业就很成问题。可见“人与事”关系本身并不是问题,而真正有问题的是深藏于我们血液中的“文化惯性”。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小农经济传统的内陆国家,以耕作为核心的小农经济对人际关系文化有着内在的要求,那就是“以道德替代管理”,这不仅符合皇权“家天下”统治者的需求,更符合以家庭为基本经济组织单元的被统治者的需求。为了保证“家庭”这一组织的绝对稳定,以家长为核心,以邻里关系为辅助的道德伦理就远比管理更重要。市场经济是以劳动力,资金,土地,技术等要素自由流动为基本特征的竞争经济,企业这样一种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组织形式,企业要有竞争力,前提是企业能够根据市场的要求,去整合劳动力、资金、土地、技术等要素来获得最大产出,管理是为资源的最大产出服务的,这就明确了管理的基本逻辑:先确定做哪些“对的事(dorightthings)”,并明确做这些“对的事”的基本流程与方法,再探讨如何组织人把事做好(dothingsright)。建立在这样一种逻辑关系之上,我们提倡的科学管理方式是:以恶对事,以善对人。做事最重要的是体现法治精神,约束的是人“恶”的一面,法不容情。对人最重要的是体现人文精神,弘扬的是人“善”的一面,利他就是利己。以恶对事,就是“以法对事”,对事管理的起点是“我不相信”,只有在事实与数据的支撑下,才去相信。曾任IBM总裁的郭士纳有过这样一句经典的话,那就是,人们不会做你希望的,人们只会做你检查的。这句话讲清楚了对“事”的管理逻辑,那就是凡事不要讲愿望,讲希望,讲良心,而是要讲制度,讲流程,讲检查。与其相信人的良知,不如相信制度的力量。对事为什么要用法治?或者说,做事为什么要先从最坏的地方去打算?这涉及到一个思考问题的基本方法,即科学精神。理论上讲,一件事之所以能够做成功,是因为遵循了科学原理,或者说遵循了事情本身的内在规律性。当然,经营公司的规律性短期也许体现得不充分,不容易体现在每件事上,但如果把公司管理的科学性抹杀了,把经营公司当成“玩权术”,那是对这几百年产业变革的无知与狂妄。所谓“难者不会,会者不难”,说明的就是只要按科学规律去探索,就总有实现的一天,由此我们知道了在做事的时候,最大的敌人其实不是“做事”本身的难度,事情做不成,最大的敌人是“人为破坏”。众所周知,“六西格玛”管理就是以消除“人为破坏”为目标的流程管理方法。“六西格玛”管理的核心思想,可以简单地总结为一句话,那就是“优化流程减少人为因素”,道理很简单,管理中人为的因素越少,主观的因素就越少,客观的因素就会越多;管理中人为的因素越多,主观的因素就越多,客观的因素就越少。热衷于推行“六西格玛”的GE前CEO韦尔奇,说过这么一句话:“六西格玛不是关于平均数的问题,而是关于方差或波动的问题。”韦尔奇在这里显然是把“波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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