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页码,1/27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Design code of labour safety and industrial bygiene
for fossil fuel power plants
DL 5053—1996
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东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电力工业部劳动部
施行日期:1996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
工业卫生设计规程》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电技[1996]566号
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电规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经审查通过,批准为强制性标准,现予发
布。
其编号为:DL5053—1996
该标准自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
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并抄送电力工业部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力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
部动劳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1 总则
工程设计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严格执行《劳动法》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
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防护设施,必须贯彻在各专业设计中,做到安全可靠,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
的安全和健康。
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境内一切生产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的燃煤火力发电厂。
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工程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发电厂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的《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规定。
发电厂各阶段设计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方面论证的内容。
初步设计,应有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专篇(以下简称“专篇”),其内容深度应符合有关的规定。
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所确定的原则,进行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工程设计。
扩建、改建工程设计文件中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专篇,应对电厂原有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作出
评述。
引进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国内负责技术汇总的设计部门,应遵照本规程提出具体要求。
初步设计阶段国内版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专篇,应包括经中方确认的国外设计的劳动安全和工业
卫生内容。
3 厂址选择及厂区总平面布置
厂址选择
厂址选择应根据该地区的气象、地质、雷雨、洪水、地震等自然条件预测的主要危险因素和四邻情况对
本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影响,全面考虑防范措施。
厂址应避免与具有严重火灾、爆炸危险的其他工厂、仓库等为邻。当无法避免时,必须根据有关规范要
求设置防火、防爆安全距离。
厂址宜选在大气污染、尘、毒危害较严重工厂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b/ZY/226/ 2007-8-2
ÿ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页码,2/27
厂址宜位于邻近城镇或生活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厂区同生活区之间宜设置安全、卫生防护
距离。
厂区总平面布置
厂区总平面布置应考虑防火、防爆和防尘毒、防噪声及防振动、防辐射等因素,建(构)筑物的布置,应
符合现行的《火力发电厂及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厂区道路、铁路及装卸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规定。
主要生产厂房通道布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程的规定。
制氢站、乙炔站应单独布置,并应远离散发火花的地点或位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
下风侧,宜布置在厂区边缘。泄压面不应面对人员集中的地方和主要交通道路。
乙炔站应布置在地势较高和排水良好的地段。
点火油区宜单独布置,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应远离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
且宜布置在厂区边缘。
制氧站宜单独布置,应布置在乙炔站的全
DLT 5002-2005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