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文档修改密码: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山东省兽药监察及残留检测设备建设项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二OO八年四月七日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第五章售后服务要求第一章投标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受山东省财政厅委托,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决定对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承建的“山东省兽药监察和残留检测设备建设项目”中液相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子天平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本采购项目生产供应能力和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投标内容(一)液相串联质谱仪(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三)电子天平二、招标文件的发送招标文件于2008年4月7日通过网上发布。三、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4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08年4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四、投标地点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1008室。五、开标地点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十楼会议室(1011室)。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光茂杨林电话: (0531)邮编: 二OO八年四月七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投标人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响应,并按规定格式制作投标文件。三、,在每一份投标报价文件上注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报价文件不得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报价文件的人进行签字或盖章。四、,并在信封上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同时在每份投标信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请勿于2008年4月16日上午9:30时前启封”的字样。,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对补充内容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未盖单位印章和未有法定代表印鉴的;,或有涂改、增删、字迹模糊或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制作的;、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报价的;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六、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采购需求、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条款及最终报价进行量化打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综合得分最高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三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投标书和资料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并按统一格式装订成册。投标书应包括:;。主要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出厂单价、报价总金额等;。包括仪器设备性能、技术参数等;;;。投标人资料文件应包括: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表(复印件); 2、法定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七); 3、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及授权书; 4、售后服务承诺; 5、业绩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资料; 7、制造厂家资格声明。第四章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一),自动连续可变冲程(20uL~100uL):<%:-,(全程高压,无须换挡,):0-600bar,0-:<%:±%::连续真空运行,有效降低液流脉动,适配低流速液相色谱系统。:::-,无需更换定量环;:<%RSD(进样体积5~100μL)<1%RSD(进样体积1~5μL):<%::室温下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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