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用工业用地的工作方案
关于征用工业用地的工作方案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用地布局和园区发展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征用断颈龙水库以北至凉亭冲等车江四、五、六村部份集体土地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二期用地,为能使征地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工业用地布局规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保工业建设项目落地为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征地工作,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征用断颈龙水库以北至凉亭冲等地为工业用地征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思想动员、土地丈量、林地苗木清核三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有具体工作职责,各施其职,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业园区国土资源分局,唐先伟任办公室主任,国土分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思想动员组:
工作职责:负责对被征地农户的思想动员工作,组织群众现现场对土地进行丈量。
(三)、土地丈量组:
成员:由工业园区国土资源分局具体人员及车江四、五、六村支书、村长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对征地范围内的耕地进行丈量,核算补偿款,并制发放补偿款清册,发放补偿费用等。林地部份的土地测量工作请精城数码公司用仪器进行测量。
(四)林地苗木清核组:
成员:由林业局抽二位同志、农扶局抽一位同志及车江四、五、六村支书、村长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对征地范围内的林木进行清点,并按照榕府办发48号《关于印发XX县项目建设征收征用林木补偿方案的通知》要求,核算补偿款,并造册交县国土资源分局发放补偿款。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部份补偿标准:
依据2016年3月21日召开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形成了(2016)第五期《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5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其中关于2016年征地补偿标准。目前,省人民政府对土地征地补偿标准还未调整,从2016年3月1日起所征用的土地如省人民政府调整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在新的补偿标准未出台之前,按《省人民政府关于XX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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