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研〔2014〕3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内各相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术创造力,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制定了《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2014年1月23日附件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术创造力,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一、奖助对象除委培以外的四川大学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二、奖助体系的构成与奖助标准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包括助研岗位津贴、助教岗位津贴和助管岗位津贴,奖助标准及相应的奖助比例如下表所示。类别等级国家助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补助学费)学校助研岗位津贴国家奖学金学校助教岗位津贴学校助管岗位津贴博士研究生一等15%1000元/月8000-18000元/年2000元/月30000元/年(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指标为准)A类:1600元/月×10月B类:800元/月×10月10元/小时二等70%1000元/月8000-18000元/年1500元/月三等10%1000元/月8000-18000元/年1000元/月其他5%1000元/月 200元/月硕士研究生一等10%500元/月6000-12000元/年1000元/月20000元/年(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指标为准)A类:1600元/月×10月B类:800元/月×10月10元/小时二等40%500元/月6000-12000元/年400元/月三等25%500元/月3000-6000元/年200元/月其他25%500元/月 100元/月说明:,具体金额参照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学业奖学金上限确定。博士生学业奖学金上限为18000元/年;硕士生学业奖学金一、二等上限为12000元/年,三等奖按半额学费确定,不超过6000元/年。“助研岗位津贴”金额中,一等、二等、三等奖获得者博士生导师承担不少于500元/月×12月。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中,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一等奖获得者研究生导师承担不少于200元/月×12月,二等奖获得者研究生导师承担不少于100元/月×12月。为鼓励研究生更多的参加相关科研工作,导师可在有关规定范围内提高助研岗位津贴待遇。“研究生指导专项基金”,用以支持“助研岗位津贴”,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导师支付部分的构成和支付参照《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支付助研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引进人才在其来校后第一年招生时,其助研岗位津贴导师承担部分参照人文学科政策执行。三、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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