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取水指标《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b;jdkw| GB50282—981i$VX|r 城市用水量axUj3J> :q]OIP"yv 第一部分应为规划期内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及其他用水水量的总和。WlQCPC 第二部分应为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以外的所有用水水量的总和。其中应包括:工业和公共设施自备水源供给的用水、河湖环境用水和航道用水、农业灌溉和养殖及畜牧业用水、农村居民和乡镇企业用水等。03gbcNo 、水资源状况、城市性质和规模、产业结构、工业回用水率等因素确定。n-8/CBEH( --2中的指标。5n2!Y\ -1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万m3/(万人·d))13F]7l-# 区 域城 ------------:1、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等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0万及以上不满50万的城市;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20万的城市。;iX~3[] 2、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B1|nT?}J( 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JR]elRR 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Y/aT[ 3、经济特区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城市,应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指标可酌情增减(下同)。5B:"$vC{= 4、用水人口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人口数(下同)。B)***@Xz<Q 5、本表指标为规划期最高日用水量指标(下同)。zNo,PERG 6、本表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I-!7EC2{! -2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万m3(km2·d))?@@$)2_*u 区 ------------:本表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TU_'1 ,应根据城市特点、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19GF%+L, [L/(人·d)]~\-=q^/! 区 域城市规模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一区300-540290-530280-520240-450二区230-400210-380190-360190-350三区190-330180-320170-310170-300注:综合生活用水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之和,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市政用水和管网漏失水量。K3:z5 ,估算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水的给水干管管径或预测分区的用水量时,可按照下列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确定。XO?WxL9k] 1城市居住用地用水量应根据城市特点、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1中的指标。?pJ2"/K -1单位居住用地用水量指标(万m3(km2·d))2|ee`"` 用地代号区 ------------:。-T+YMAFU_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下同)。?XVE{N 2城市公共设施用地用水量应根据城市规模、经济发展状况和商贸繁荣程度以及公共设施的类别、规模等因素确定。-2中的指标。ozS'n]8* 3城市工业用地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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