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定位管理规定.DOC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讨论稿)为了保证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一、 组织结构为了保证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转,成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安全副总成员:生产技术部、机电市场部、物资市场部、井下所有生产及辅助单位二、 人员定位系统领导小组责任分工1、 总工程师:负责公司人员定位系统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落实人员定位系统的重大事项,督促建立健全的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体系。2、 安全副总:协助总工程师抓好公司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3、 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员定位系统在安装、回撤、交接方面的协调工作,并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设计,补充人员定位系统布置图。4、 机电市场部:负责人员定位系统备用设备的采购,同时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监督检查,检查考核各单位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人员定位系统的各种事故的处罚。5、 物资市场部:负责人员定位系统所需各种物资的采购工作。6、 通风区: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调试、日常检修、回撤工作。建立设备仪器台帐,设备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测日(班)报表,设备使用情况日报表等。7、井下其它各生产辅助单位: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使用和维护,建立所辖区域内的人员定位系统的设备、仪器台帐、设备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三、 人员定位系统运转流程1、 安装:生产技术部在新设计区域时,同时设计出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位置,并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向通风区提出安装申请,通风区在接到安装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要安装调试好,并建立设备台帐备案。2、 日常使用井下各生产辅助单位,负责自己所辖区域内的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建立巡检制度,每班至少对所辖区域内的人员定位系统的状况巡检一次,有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无法处理时要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通风区进行处理。无特殊情况必须保证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工作。各单位必须建立巡检制度和记录,检修制度和记录,以及所辖区域内的人员定位系统的设备仪器台帐并且台帐记录必须和通风区的台帐记录相符。3、 检修事故处理使用单位负责人员定位系统供电综保的检修和更换,其它由通风区负责检修和更换。使用单位在维护过程中发现除综保外其它故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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